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為切實加強林地保護管理,進一步規范審核審批程序,明確審核審批內容和職責,根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見附件1),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同時研究制定了新的《使用林地申請表》、《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式樣(見附件2),原依據國家林業局林資發〔2000〕231號文制發的《使用林地申請表》、《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同時停止使用。新式樣的《使用林地申請表》、《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國家林業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