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4 15:59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作者: 張博
據中國碳交易網了解到,自從《京都議定書》生效以來,越來越多的國家著手碳交易市場的建設。歐盟作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場,遵循“限制和交易”的原則,依據每年規定的碳排放總量向企業發放碳排放指標,若超額排放,將遭受重罰,若減少排放,則可獲得碳信用。碳配額和碳信用可以作為許可證在碳市場交易。美國早在2003年就建立了芝加哥氣候交易所,主要為承擔自愿減排任務的10個州和自愿減排企業提供交易服務。韓國在2012年5月通過了全國碳交易體系法案,企業可以買賣碳排放許可或者去購買聯合國清潔機制框架下的碳匯,滿足自身排放需求。據易碳家了解到,鑒于碳交易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發達國家對低碳產業的政策傾斜,低碳企業現在已經成為資本市場上最受歡迎的投資目標。匯豐銀行的資料顯示,全球低碳行業的上市企業(包括可再生能源發電、核能、能源管理、水處理和垃圾處理企業)的年收入,到2020年將超過2萬億美元。因此目前全球范圍內的12000家對沖基金,管理著約2萬億美元的資產,其中超過5%的對沖基金選擇和環境與氣候相關的金融產品作為投資對象。憑借符合國際產業發展趨勢和國家政策導向,加上成長性好,潛在盈利力大的原因,發達國家的低碳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不僅化解了自身融資難題,而且有助于從整體上提高整個上市公司的質量,更有助于整個資本市場的長遠發展。
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國,我國低碳發展潛力巨大。就制約我國低碳發展融資方面的因素來說,除了財政資金供給與低碳融資需求不匹配外,還存在著商業銀行和私人資本的融資動力不夠、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方式單一、碳交易市場發展滯后等問題。據易碳家了解到,面對生態環境的惡化和低碳發展的嚴峻形勢,化解突出的融資問題,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相關經驗,除了繼續完善支持性和鼓勵性的公共政策,比如加大財政投入,建立專項碳基金外,還應鼓勵各類銀行不斷加大綠色信貸的比例,積極爭取國際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資本對低碳項目的支持。同時,應積極創新碳金融工具,完善碳交易市場和資本市場,從而為低碳發展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支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