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陸家嘴
論壇”于6月12日-13日舉行。IFF顧問、廣東原副省長陳云賢在演講時表示,加快推進我國碳
市場體系的建設,最終實現覆蓋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的區域性
碳交易體系。在推動過程當中
碳市場的交易捆綁人民幣,作為國際結算貨幣,我們在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就有可能進一步實現彎道超車的有效路徑。
以下為會議實錄:
陳云賢:我想跟大家說的是一個技術
問題,也是一個金融布局問題和戰略推動問題,我們應該要加快我國碳市場的建設和發展。這里說四個方面的要點,第一個就是自由貿易去是一個很重要的平臺,碳市場的建設,尤其是碳期貨市場的建設是重要的手段。在我國推進“一帶一路”發展戰略過程當中,金融戰略的實施,碳市場建設是一個重要的切入口。
如果說在推動過程當中碳市場的交易捆綁人民幣,作為國際結算貨幣,我們在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就有可能進一步實現彎道超車的有效路徑。為什么這么說?在全球第二大的經濟體,第一大的
碳排放國,我們應該要從國家戰略的層面,既加快生態文明的建設,走低碳經濟發展的道路,同時在“一帶一路”金融戰略的推動過程當中,我們又應該要探索我們國家,尤其是和東南亞國家碳交易合作的相關步驟和切入點。
所以,基于上面的思考,我們應加快我國碳市場體系的研究、建設與發展。從三個方面來說這個問題:一是世界碳市場發展的現狀。大家都知道1997年全球100多個國家為應對溫室效應簽訂了京都議定書,規定了一定時期內主要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削減的目標,建立了三種靈活的
減排交易機制,這就是總量限額交易,清潔發展機制,為國家間開展碳交易提供了一個全新的市場框架。
發達國家已經形成了包括
碳配額交易,直接投融資,銀行貸款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作為支撐的
碳金融體系。碳期貨、碳期權等
衍生品在不斷地涌現。目前碳排放已經發展成為以排放配額交易為基礎的,既有投資價值的和流動性的碳商品。如果說世界貿易組織制定了世界有形商品的體系,京都議定書的制定規定了世界無形商品的貿易體系。
隨著京都議定書的實施,世界碳市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已經成為全球貿易中的新亮點。根據交易對象的劃分,國際碳市場可分為配額交易市場和項目交易市場,根據組織類型的劃分,碳交易市場可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根據市場交易層次的劃分,碳市場體系可以分為碳配額初始分配市場,碳配額現貨交易市場,以及碳期貨及其他碳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市場。
從世界碳交易發展狀況來看,歐盟通過以下措施著力打造區域在全球碳市場交易中的核心競爭力。一是在歐盟內部建立了統一的碳交易市場,以增強歐盟內部減排配額的流動性。二是通過清潔能源發展機制,打通發展中國家碳交易的金融系統,以降低自身的碳排放減排的成本。目前歐洲氣候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現貨主要品種有歐盟碳排放配額,和論證減排量。
在美國,雖然美國退出了京都議定書,但仍然表現出活躍的狀況。2013年1月份,加州率先動態發展碳交易體系運行,一躍成為當前世界第二大碳市場,在2014年1月份加拿大的魁北克碳交易體系的正式連接,成為北美第一個跨國連接的碳交易體系。在亞洲部分國家已經開始建立和著手碳交易市場,日本是第一個亞洲建立碳交易市場的國家。
印度于2008年開始進行碳交易,2012年建立了印度
節能交易計劃,針對印度國內的
水泥、
鋼鐵等行業企業實施強制性的減排交易策略。同時印度還推出了歐盟減排許可期貨,盡管韓國尚未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碳交易體系,但從2012年開始,也在逐步建立全面的減排目標管理體系。韓國碳交易體系已經在2015年啟動,涉及大型的
電力生產、制造和
運輸,以及國內
航空業等等,設定排放總量上限的約束,通過排放配額交易實行強制的禁排機制。
在中國目前碳配額分配,現貨交易市場已經在廣東上海,
北京、
深圳、天津等五個區域性的碳現貨交易市場成立,碳期貨市場仍然處在產品研發階段,尚未設立碳期貨的交易所。從五個試點的碳現貨市場來看,我國目前碳市場均為強制減排碳市場,即基于總量控制與交易體制下的配額交易市場,碳分配市場上配額總量設定讓配額方式有所不同。
北京、上海,為免費發放,廣東、深圳免費為主、有償為輔的方式,防止二級市場的波動。碳
排放權的交易如果可以捆綁人民幣結算,將是我們國家在國際金融體系當中,實現人民幣國際化彎道超車的新路徑。 第一,碳排放權交易是優化產業配置的制度安排。國內外的實踐表明,相比碳稅
政策和當前的行政強制減排,碳排放權交易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以及能源等問題最有效的方式。
碳交易本身是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減排,優化碳資源的制度安排。碳交易通過市場手段,促進減排成本向碳收益轉化,引導金融資源更好的向低碳領域傾斜,最終實現全社會的整體減排市場化,有利于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第二,標準化的碳市場體系建設是我國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和“一帶一路”實施金融戰略的重要切入點。
目前亞洲地區僅日本、印度開展小規模的碳交易,歐盟十國尚未在碳交易領域進行探索。加快推進我國碳市場體系的建設,最終實現覆蓋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的區域性碳交易體系,是我們構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和“一帶一路”重要的金融切入點。有利于開展我國與周邊國家與地區,共享區域、共贏挑戰、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決心,有利于增強我國金融市場的輻射力和影響力。
第三,碳排放權捆綁人民幣結算交易,將演繹成人民幣國際化的彎道超車新路徑。一個國家的貨幣要想成為國際貨幣,通常遵循的是計價結算貨幣,支付貨幣,儲備貨幣的基本路徑。而大宗商品,特別是以能源的計價和結算捆綁,往往是貨幣攫取的起點。人民幣跨境發展的路徑之一也是要走以大宗商品捆綁結算的路。碳已經和石油、天然氣,跟大宗商品一樣成為全球的貿易商品,在整個能源的核心地位正在不斷地凸顯。
根據世界銀行的預測,全球碳交易總量2020年有望達到3.5萬億美元,超過石油,成為世界第一大的交易市場。在國際貨幣先后經歷了煤炭能源捆綁英鎊,石油能源捆綁美元的體系之后,如果可以以碳排放權的交易捆綁人民幣作為結算單位,建立我國與東南亞國家與地區的海權金融體系。雖然目前全球碳交易暫時形成了以歐元為主的計價方式,但尚未構成鞏固的捆綁體系。
人民幣一旦成為碳交易主要的結算貨幣,不僅將改變我國在全球碳市場價值鏈中的低端位置,可以為人民幣國際化提供彎道超車的地位,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所以,基于第一點和第二點的報告,第三點我的建議應加快我國碳市場尤其是碳期貨交易市場的設立與發展。建議一,創設碳期貨交易所,建立健全碳市場體系,不同于歐盟自上而下和期貨現貨同步的市場體系建設的路徑。
我國在碳市場體系建設路徑上應該自下而上,先試點后推廣,先區域后全國,先現貨后期貨的傳統方式穩步推進。我國碳市場體系建設的目標應實現國際自愿和國內強制減排相結合,將碳交易強制納入全國統一的交易市場,建立健全包括現貨和期貨在內的碳市場體系,構建世界級的交易平臺,加強與國際碳交易市場合作,爭取在國際碳市場尤其是亞碳交易市場的定價權和能源的話語權。
市場本身的特征和國際經驗都表明,碳市場的有效路徑是統一交易和現貨期貨市場同步對接。因此在現有各省市,碳現貨市場試點的基礎上,首先我們要全面提出建立統一的國內碳現貨市場。二是要同步創設期貨交易所。三是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碳金融組織服務體系。建議二,應以標準化建設為抓手,搶占亞洲碳期貨市場的話語權,完善碳排放標準和基礎交易機制。二是設立碳交易標準和交易機制。
建議三要加快法治建設,提升人民幣的國際地位。一是制定全國碳資產財產權保護法,包括制定強有力的、保持碳財產權的上位法,制定并健全碳期貨相關法律
法規。吸納亞太地區和國家參與我國碳期貨交易,促進人民幣結算、計價結算貨幣。制定國際碳市場的監管準則,制定完善國際交易制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發揮碳期貨市場的各項功能。
保護國內國外排放主體和投資者的權益,特別是采取包括交易保證金和跌停板幅度的調整,強制平倉、暫停交易、休市等國際通行的措施,來防范風險,維護市場有序的運行。等等這些,將我國有利于加快市場體系的建設,尤其是碳期貨市場的建設,也有利于我國實施“一帶一路”金融切入口的突破,也有利于我們彎道超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