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全面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指出“發展綠色金融,是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
由此看出,在黨中央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下,綠色金融已成為新常態下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新支點。縱觀全球低碳發展歷程,科技進步始終是占領低碳經濟制高點、增強低碳競爭力的核心保障,低碳技術創新與推廣的金融支持也將成為國家綠色金融體系中的重要內容。本文就綠色金融促進低碳技術的推廣與發展提出以下幾點思考與建議:
1. 搭建綠色金融與低碳技術跨界整合的綜合服務平臺
通過整合優勢資源,搭建綠色金融投資、低碳技術實踐、低碳
政策扶持、中介咨詢服務等跨界整合的綜合服務平臺,降低綠色產業與低碳技術投融資的信息不對稱。以平臺匯聚綠色項目、低碳技術、綠色資本等核心要素,將商業模式創新與大數據結合,創建針對具體低碳技術的投資風險管理評價模式與資金管控模式。
2. 加強綠色信貸對低碳技術的有效投入
在做好低碳技術推廣項目進行專業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建議銀行準確把握低碳技術領域投融資對其自身績效的影響。通過貸款期限延長、貸款利率優惠等方式加強綠色引導,并探索符合低碳技術產業特性的綠色信貸模式,如以核證
減排量(
ccer)、配額收益為還款保障的信貸模式,低碳環保設備融資租賃模式等。
3. 發行以低碳技術為主體的綠色債券
在銀行間債券
市場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可為金融機構支持綠色產業開辟債務資本市場融資渠道。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綠色債券發行指引》中明確提出對低碳產業等12個領域項目進行重點支持,地方政府可通過投資補助、擔保補貼、債券貼息、基金注資等多種方式,支持綠色債券發行和綠色項目實施。在“一帶一路”的國家戰略下,發行以低碳技術為主體的綠色債券將為綠色基礎設施建設提供重要的資金保障與技術支撐。
2017年啟動的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使碳排放配額與核證減排量(CCER)具有高度市場化和金融化的便利性。
碳配額質押貸款、碳配額回購融資、碳債券、
碳基金等碳金融創新產品,以金融形式表征了減排效果。未來隨著國家碳市場與綠色金融的不斷發展,應充分發揮碳金融創新的示范作用,突出并拓展以碳價為核心的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項目,進一步促進低碳技術的商業推廣與運用。
5. 加強低碳技術的綠色金融國際合作
應對氣候變化與綠色金融都是國際熱點
問題,即將召開的G20峰會已成立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并就各國綠色金融發展的最佳實踐面臨的主要障礙和促進全球綠色金融發展的舉措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時,在“一帶一路”、“南南合作”等框架下,綠色低碳技術的金融化將成為國際合作的主要特色。因此,有必要通過深化低碳技術與綠色金融領域國際合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對外交流活動,總結各國綠色金融促進低碳技術推廣與發展的實踐經驗,實現雙邊以及多邊合作的互利共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