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176號)和《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實施方案》(閩政〔2016〕40號),福建省經濟信息中心擬于2016年12月22日通過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碳排放權交易系統采用單向競價交易方式公開出讓福建省碳排放配額,具體出讓信息公告如下: 一、出讓標的: 福建省碳排放配額;
二、出讓數量:5萬噸;
三、掛牌價格:25元/噸;
四、交易方式:單向競價(單向競價交易規則詳見《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規則(試行)》第三章第四節規定);
五、報名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21日17:00;
六、競價時間:2016年12月22日上午;
七、意向申購方的資格要求:所有符合《福建省碳排放權交易規則(試行)》規定的碳排放權交易參與方,成功開立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碳排放權交易賬戶后均可報名參加本次交易;
八、申購數量要求:意向申購方的申購數量應當為100噸的整數倍,本次出讓不設置最大申購上限;
九、其它事項:
1、意向申購方報名時交易系統將凍結其交易賬戶上相應的競價保證金。競價保證金的計算公式為:競價保證金=掛牌價格×申購數量×10%。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則取至小數點后兩位。請意向申購方確保在報名前已辦理銀行賬戶綁定,并將足額資金轉入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碳排放權交易賬戶。
2、在競價時間內,意向申購方應當至少報價一次。若意向申購方在競價時間內未進行報價的,福建省經濟信息中心有權沒收其競價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3、在競價時間內,意向申購方可以通過交易系統按照提交意向申購申請時確定的申購數量進行一次或多次報價。報價時,意向申購方交易賬戶內可用資金余額應當不少于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之和。意向申購方在競價過程中仍可轉入資金。
報名咨詢電話:0591-88612729(海交中心 李健)
0591-88612765(海交中心 胡以超)
福建省經濟信息中心 海峽股權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