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配額場外交易(以下簡稱“配額場外交易”)是指交易雙方直接進行碳排放配額買賣磋商的交易方式。
配額交易若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則須采取場外交易方式:
(1)關聯交易。即兩個(含)以上具有關聯關系的交易主體之間的交易行為。
(2)大宗交易。即單筆配額申報數量超過10,000噸(含)的交易行為。
(3)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開展配額場外交易應當遵循國家相關法律、
法規和規章,符合國家及本市應對氣候變化
政策及金融監管政策。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碳排放配額合規性的監督管理。市金融局負責配額場外交易規則的監督管理。
本市配額場外交易通過雙方協議交易方式進行。
按交易雙方簽訂二氧化碳排放配額交易協議(以下簡稱“交易協議”)、交割配額等程序,對配額場外交易進行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