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4S店要建充電站
在電動車充換電設施上,廣東希望通過調動各方積極因素,盡快形成充換電網絡,掃除新能源汽車推廣的障礙。實際上,“以公帶私”的推廣模式,也更有利于在前期集中形成充換電網絡。
規劃要求,將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并明確充換電設施建設用地的規劃條件和要求。新建汽車4S店和公共停車場要配套安裝一定數量的充換電設施,現有汽車4S店和公共停車場要逐步加建充換電基礎設施,居民小區停車場也要根據業務要求安裝充電設施。有條件的加油站要安裝一定數量的充電設施。充分利用路燈網絡、咪表停車位等
電力資源建設充電樁。繁華商業區、大型商場均要逐步開設具備充電裝置的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此外,規劃也鼓勵南方電網公司參與珠三角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并鼓勵和支持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
同時,規劃對完善配套
政策也有具體規定。包括制定針對新能源汽車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通過分時電價促進低谷時段充電,降低新能源汽車運營成本,優化電力系統運行。制定出臺新能源
出租車經營權有償使用費用減免政策。研究新能源汽車在路橋通行費、停車費等方面的補貼政策。
規劃還提出優化新能源汽車
交通管理方式,包括優先辦理新能源汽車的入戶、年檢等業務,純電動汽車新入戶上牌時不須經排氣檢測可直接發放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環保標志。而實施牌照額度拍賣、購車配額指標等措施的城市,要對新能源汽車進行區別對待,不作相關限制。此外還將出臺新能源汽車可共享
公交車道,不受限號行駛約束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