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發布∣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指數
(2017中期報告)
第一部分 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指數的總體特征
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研究小組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
本報告主要針對符合樣本要求的172家上市公司在2015年披露的年度報告等信息展開分析,172家樣本企業中,環境信息披露得分集中在20-60分,其中低于10分的企業有7家,分別是輔仁藥業、桂東
電力、
貴州茅臺、萬盛股份、中珠控股、
西藏藥業、華潤雙鶴;釀造業、制藥業、紡織業企業在低分段占比重最多。獲得75分以上的樣本有上海電力、寶鋼股份、中國神華、柳鋼股份、巨化股份、
浙江龍盛、浙江醫藥、金隅股份。其中,上海電力總分依舊獨占鰲頭,該企業在環境披露信息十分全面細致,在年報、環境公告書和社會責任報告等報告中均有詳細披露相關環境信息。此外,通過散點圖,我們可以發現,15-40分區間的樣本數量明顯多于40-60分區間的樣本數量,即大部分企業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從分類指標來看,法律指標和
政策指標披露較好,基本所有企業都會涉及,這兩個部分的標準差相較于其他分類指標的標準差也較小,分別為2.3637和2.7546。但是在百分制下,各項指標的總分平均分僅為38.0967,甚至沒有達到“及格”,總分的標準差也相當大,達到了20.99。
根據172個樣本企業在各項信息披露指標上的匯總情況,有98.8%的企業披露公司關于環境的政策、方針和理念,披露情況次好的兩項內容為:環保設施的建設投資、運行費用,環境罰款與重大環境事故。披露這兩項內容的企業數量均占樣本總數的70%以上。相較之下,僅有20.9%的企業披露自己對合作企業的環保要求,其次,碳
減排目標和環境保護榮譽是披露次少的兩個方面,都小于等于30%,遠少于半數。從172家樣本企業的總體披露內容來看,企業對環境信息的披露仍有待完善,其中重要的指標,諸如:對合作企業的環保要求,環境保護榮譽,
碳指標,以及資源直接間接的消耗披露情況與2014年相比沒有明顯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