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中國企業來說,如果能夠注冊成功一個CDM項目,不僅可以減排一定數量的二氧化碳,還能通過出售該減排數獲得額外收入。
截至2007年3月底,中國共有344個
CDM項目獲得了中國政府的批準,但其中只有48個在EB獲得注冊,可見成功注冊成為CDM項目并不輕松。如果注冊不成,減排量不能在UNFCCC得到承認,就無法交易。根據2001年UNFCCC第七次締約方會議達成的《馬拉喀什協定》,一個典型的CDM項目從開始準備到實施,并且最終產生有效減排量,需要經歷項目識別、項目設計、參與國批準、項目審定、項目注冊、項目實施、監測預報高、減排量的核查與核證、CERs(經核實的減排額度)的簽發等主要步驟(見下頁圖1)。
2005年2月,在《京都議定書》生效以后,
河北省CDM項目辦公室通過有關渠道與邯鋼集團取得了聯系,認為邯鄲
鋼鐵廢氣回收聯合循環發電項目(Combined Cycle Power Plant, CCPP)符合注冊為CDM項目的要求,邯鋼隨即開始了該項目的開發和注冊準備。
該CCPP項目旨在回收利用鋼鐵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富余高爐煤氣和焦爐煤氣,建設2X50KW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發電站,項目一旦建成,每年自供電可增加約6.774億千瓦時,可滿足邯鋼年用電的36%。
根據《京都議定書》,CDM項目開發具有單邊模式、雙邊模式和多邊模式等三種模式。后兩者是指在項目開發之初就尋找到了CERs買家,買家可以在項目開發過程中給項目以資金和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單邊模式則是企業獨立完成了整個項目之后再尋找買家,例如我國可再生能源領域第一個獲得CERs簽發的CDM項目—
福建漳浦六鰲30.6MW風電CDM項目就是一個單邊項目。
據清華大學全球環境研究中心的資料,邯鋼集團作為項目業主,一開始并不具有開發該項目的意愿。因為如果采用單邊模式,根據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財務預算,項目內部收益率僅為9.23%,低于銀行提供的能源投資項目的基準內部收益率14%,項目對企業沒有較大的經濟吸引力。但如果項目能夠成功注冊為CDM項目,考慮項目出售CERs后獲得的收益,其內部收益率可以達到14.39%。邯鋼集團于是要求將項目開發成為一個雙邊項目。
模式敲定,河北省CDM辦公室隨后與邯鋼簽署了開發CDM項目的意向書(PIN),并在邯鋼多次舉辦了有關注冊程序的培訓班,推動后續工作的進行。
2005年7月,CCPP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完成;8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同年10月,該項目作為CDM項目報國家發改委審批。
PDD編制則是CDM項目能否注冊成功的關鍵因素。該項目的PDD編制從2005年12月開始,2006年11月完成,歷時1年。這1年里,項目開發單位和邯鋼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編寫PDD PDD的編寫是整個項目開發過程中的關鍵,在正式編寫之前,首先要收集大量與之相關的數據和項目信息。包括項目相關的批準文件、可行性報告、環評報告、實地調研數據、各利益相關方意見咨詢等,然后選擇最適合于項目的
方法學。并提交EB批準。
除了方法學,項目開發者還需要確定項目邊界、項目產生減排量的計入期、說明項目如何促進東道國的可持續發展等情況。
聯系外國買家 邯鋼最終選擇的買家是瑞典
碳資產管理公司,談判從2006年下半年開始到2007年3月結束。根據協議,到2012年,邯鋼通過向該公司出售二氧化
碳減排指標,共可獲約2億元純收益。
尋找合適的DOE,進行項目的合格性論證 至2007年1月,國家發改委最終批準了該項目的申請。
對于中國企業來說,如果完成了諸如邯鋼這一復雜的CDM項目注冊,就等同于實施
碳交易—通過注冊這個項目的過程,企業同時也獲得了減排量并賣出一定的碳減排數額。而找買家、談價格也均發生在整個注冊流程中。因此,從企業操作角度而言,最難的一步就在于如何注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