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發布《大型活動
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已經一個多月了,該指南為國內碳中和活動提供了及時和有效的指導。后續各項大型活動所產生的
碳排放量以及中和情況,在一致的規則指導下操作性更強。
可惜的是該指南并沒有直接給出各種活動所產生碳排放的排放因子,而僅是提供了各項排放因子的來源:
1. 公共建筑運營單位(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2. 陸上
交通運輸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3. 2006 IPCC Guidelines for National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
4. 英國環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于2012年發布的《關于企業報告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指南》(Defra/DECC,2012)
5. 國際標準化組織于2018年發布的《組織層級上對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報告的規范及指南》(ISO14064-1:2018)
6.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試行)的通知(發改辦氣候〔2011〕10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