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步、收集活動數據和選擇排放系數
在確定了排放來源后,如果按照排放系數法進行溫室氣體核算,接下來的工作就是收集活動數據和選擇排放系數。收集什么樣的活動數據,選擇什么樣的排放系數,則與計算方法的精確性有關。例如,如果對車輛使用的燃油的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核算,按照IPCC 2006第一級別的方法,則只需要收集一年中車輛所耗燃料的類型和消耗量。但是,如果按照IPCC 2006第二級別的方法,則需要根據車輛的類型對車輛使用的燃料類型和消耗量進行分別統計。因為不同車輛類型,其燃料消耗率和排放量不同,尤其在甲烷(CH )的釋放方面。目前,一般在無特殊要求(如需要對
減排量進行認定,并出售減排量)的情況下,對公司
碳足跡核算都使用IPCC 2006建議的第二級方法。
活動數據的來源可能包括:采購單據、送貨單據、采購合同或記錄、物料清冊文件和燃料清單文件(發票、電表數據、瓦斯、天然氣或蒸汽的數據)等。事實上,活動數據的收集是對企業環境管理系統中信息系統的一次考核。如果企業已經建立了良好的環境信息管理體系,則相關的活動數據都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收集起來,而且數據的可靠性較高。反之,則可能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而且可能會有一部分數據缺失。
我國目前尚未出版供企業參考的排放系數清單,因此,企業在核算碳足跡時,需要訪問不同的渠道,主要是IPCC的網站或是采用國家發改委提供的排放系數進行檢測。在中國或是本地區的排放系數無法獲取的情況下,企業可以降低方法的精確度,選用IPCC的約定系數;或通過自行測量或用質量平衡法推算溫室氣體排放系數。這往往需要一段時間的積累和有相關溫室氣體排放的檢測儀器等。表4列示了排放系數的選擇與精確度之間的關系。
第四步、計算
在收集好相應的活動數據和排放系數后,企業可以通過公司碳足跡的計算方法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核算。最后,再將計算處于不同國家和業務單元的多處分支的碳足跡按照股份比例或是管理控制權法匯總到公司一級,得到整個集團的碳足跡。在計算過程中,有時會碰到有些活動或設施無法量化,可參考ISO 14064 PaaI的規定,即如果直接或間接的溫室氣體源或氣體,對于溫室氣體排放量或移除量的貢獻并不重要,或其量化不具技術可行性或成本收益時,核算時可以免除量化,但需要在碳足跡報告中加以說明。
第五步、碳足跡的報告和管理
企業在完成碳足跡核算后,可以編制企業碳足跡報告,供內部管理和外部交流使用。通過編制碳足跡報告,企業可以發現溫室氣體排放的熱源,從而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經濟適用的減排計劃和方案,從而有效地管理企業的碳足跡。碳足跡報告也是企業與外界進行交流的有效手段,通過碳足跡報告,企業可以向相關利益方報告企業的碳足跡以及減排的計劃、行動和進展。在碳足跡報告用于外部交流時,為了增強報告的公信力,最好將碳足跡報告經過
第三方機構的審核。有時。第三方的審核在一些項目執行中是強制的,例如歐盟的碳貿易將加人強制的第三方驗證。有些買家為了加強對供應鏈的管理,會要求供應商進行第二方或第三方驗證。當然,企業也可以申請公司碳足跡
認證,以便能夠將企業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做出的成績獲得更廣泛的認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