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格拉斯哥聯合宣言》為未來十年管控甲烷這一溫室氣體提供了政治動力,監測核算和
政策措施的選擇將成為重點。
格拉斯哥氣候大會(COP 26)上的一紙中美聯合宣言,將甲烷
減排議題推到了聚光燈下。在全球變暖的大背景下,中美兩國已經認識到甲烷排放對于升溫的顯著影響。
11月11日發布的《中美關于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簡稱“《中美格拉斯哥聯合宣言》”)稱,接下來的十年,中美將合作加強甲烷排放的測量、管理和研究。中國將制定一份全面、有力度的甲烷國家行動計劃,以控制和減少甲烷排放。此前,美國已經宣布了本國的甲烷減排行動計劃。
根據能夠獲得的最新官方溫室氣體排放數據,2014年中國甲烷排放總量為5529.2萬噸,在中國溫室氣體的排放中占比排第二(10.4%),僅次于二氧化碳(81.6%)。盡管甲烷的排放量占比少,甲烷的“壽命”(在大氣中的存續時間)相比起二氧化碳的100余年來說也相對較短,僅為10年左右,但甲烷在二十年中的增溫潛力(甲烷捕捉大氣中熱量的能力)是二氧化碳的80多倍。相較二氧化
碳減排,甲烷減排見效更快,能在短期內起到較好的控制溫升的效果。
氣候與清潔空氣聯盟(CCAC)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今年5月發布的一份全球甲烷評估報告顯示,如果采取有效措施,人類造成的甲烷排放有望在接下來10年內減少45%,這將在 2045 年之前避免近0.3℃的溫升。這個數字看似不起眼,但根據環境研究機構伯克利地球的數據,自工業化前時期以來,全球平均溫升已經達到了近1.3℃,在這樣的情況下,避免0.3℃升溫將使世界有望實現《巴黎協定》力爭將全球升溫限制在1.5℃以內的目標。
過去,全球對甲烷的重視程度都遠不如二氧化碳,但如果要切實達成溫控目標,甲烷將會是一個有力的抓手。從最新的《中美格拉斯哥聯合宣言》來看,中國將開展一系列甲烷減排行動,在監測、核算、報告和核查(
MRV)體系建設以及政策、技術和標準體系上發力。
甲烷在《中美格拉斯哥聯合宣言》中的受重視程度可以說是超出預期。
在11月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COP26)召開前夕,美國和歐盟共同發起了《全球甲烷承諾》。在COP26期間有至少108個國家加入了這一倡議。這份倡議提出到2030年將全球人為因素造成的甲烷排放在2020年的基礎上減少至少30%。中國并未加入上述倡議。
但在COP26大會后半程達成的中美聯合宣言中,甲烷占據了全文近1/6篇幅,顯示中國控制甲烷排放的意愿和決心。宣言明確提出了行動時間,要求在明年COP27之前,中美雙方在國家和次國家層面制定強化甲烷排放控制的額外措施,中方還將在近期通報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NDC)之外,制定一份全面、有力度的甲烷國家行動計劃,爭取在21世紀20年代取得控制和減少甲烷排放的顯著效果。
未簽署《全球甲烷承諾》,但在《中美格拉斯哥聯合宣言》中專門提出加強甲烷減排行動,這是中國從本國實際出發做出的取舍。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滕飛指出,歐美的甲烷排放主要來自排放相對集中的油氣系統,中國的甲烷排放主要來自煤礦。煤礦甲烷的治理難度更高、減排成本更高、減排潛力則更低。
“考慮到甲烷排放結構的差異與減排難易度的差異,歐美國家提出的目標相對自己而言好實現,但對中國來說是不現實的,我認為這是中國沒有加入《全球甲烷承諾》的主要原因。”滕飛告訴中外對話,“但中國已經認識到了甲烷的減排潛力和對減緩氣候變化的重要性,現在需要采取切實的減排承諾,去制定一個符合中國國情的、現實的減排目標。這才是在《中美格拉斯哥聯合宣言》中,中美雙方在甲烷
問題上找到的‘最大公約數’。”
同時,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也在記者發布會上回應稱,在確立有雄心的目標時,需要照顧和考慮發展中國家普遍在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方面存在的基礎數據薄弱、監測技術和有效措施缺乏等問題。
從近年中國對非二氧化碳氣體管控的態度來看,《中美格拉斯哥聯合宣言》的誕生其實也稱得上是“意料之中”。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在2016年就被寫入了十三五規劃綱要(2016-2020)。到了今年3月,新發布的“十四五“規劃綱要(2021-2025)進一步提出,要“加大甲烷、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溫室氣體的控制力度”。
關于如何加大力度,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在3月底舉辦的2021中國甲烷
論壇上解釋,“十四五”期間中國將圍繞甲烷排放控制制定相關行動方案,推動在油氣、煤炭、廢棄物等各個領域從政策、技術、標準各方面采取措施,同時利用
市場機制推動甲烷減排,提高協同效應。
圖片 甲烷數據的準確度仍待提高
在中國,甲烷排放仍有不少基礎工作需要進行。重點領域(能源、農業、廢棄物)甲烷排放的監測、核算、報告和核查體系(MRV)建設就是接下來的工作重點之一。
目前來看,全球范圍內甲烷的數據編制以“核算為主,監測為輔”。通常來說,各國會在本地的甲烷排放源進行試點監測,用試點監測到的數據計算出平均排放因子,再使用排放因子來核算出全國的甲烷排放總數據,這被稱為“自下而上”的核算方法。“自上而下”的方法則是指在大范圍內使用衛星、飛機、無人機或者車載的方式,對全國、產區、場站等面源進行甲烷監測。
相關研究顯示,這兩種方法目前都存在不足,得到的數據質量和完整性也都有改善和提高的空間。
以核算方法為例,中國有90%-95%能源領域的甲烷排放源于煤礦,但在最近一次公開的2014年的《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中,中國仍在采用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提供的1996年默認排放因子,去核算煤礦中露天開采的排放部分。在廢棄礦井的排放部分,中國則采用了IPCC提供的最簡單的
方法學及部分簡化假設。然而滕飛認為,IPCC提供的默認排放因子和簡單方法學并不一定符合中國的國情,這些結果都可能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偏差。
事實上,美國或許就存在這樣的問題:美國環保協會(EDF)2012-2018年主導的一項研究發現,美國油氣行業全產業鏈實測的甲烷排放達到了1300萬噸,比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建立在排放因子估算方法上算出的結果高出60%。這意味著在全球范圍內,核算方法的準確性都需要進一步提高。需要更多的甲烷實地監測數據以提高排放清單精度,支撐排放因子本地化。
滕飛尤其強調廢棄礦井的甲烷排放:“最近這幾年,中國在關停小煤窯,全國礦井的數量大幅下降,大多數礦井都不再產煤了,但是相關的地質數據和排放數據,中國都還不掌握。”他認為,接下來中國應加強這方面的實地監測,得出符合國情的排放因子。
“自上而下”的監測方法同樣有限制。由于衛星采用的是光譜成像原理,如果天氣不好、云層過厚,就難以準確監測到甲烷排放。同時,大氣當中不光有人類活動在排放甲烷,自然界也有濕地等非人類活動的甲烷排放。“需謹慎處理背景甲烷濃度、 其他干擾性甲烷排放源和風場等氣候條件帶來的影響,”一篇今年發表的研究指出。
上述研究認為,無論是“自上而下”的方法還是“自下而上”的方法,都有自己的誤差。接下來中國乃至全球都應該進一步推動兩種方法的結合使用,在兩者之間做好協調,這樣才能得出更接近于現實的結論。
除了甲烷排放的監測、核算、報告和核查體系建設需加強之外,中國“十四五”期間還將在甲烷排放控制研究、出臺中國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鼓勵試點和加強國際合作這四個方面開展工作,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陸新明在11月底的新聞發布會上透露。
目前,中國對甲烷排放的規定較少。國內排放標準中規定了甲烷排放限值的主要是城鎮污水處理廠。相比之下,甲烷排放最大的煤礦、油氣等能源領域,雖然有企業在做研究和監測,但仍缺乏排放標準的約束和指引。
在政策引導或者經濟價值不足的情況下,企業缺乏甲烷減排的積極性。
以煤礦行業為例,根據《中國能源報》4月報道,煤炭從開采、加工、
運輸到使用均有甲烷排放,而減排就伴隨著一定成本,“若不是出于安全生產要求,或采出有經濟效益的煤層氣資源,企業很難主動加大減排投入。”
就這些煤層氣資源而言,現有政策鼓勵對甲烷體積濃度在2%以上(尤其是8%以上)的瓦斯開展綜合利用。但實際上,濃度低于1%的、利用難度極大的瓦斯卻占到了排放總量的80%,這部分甲烷直接進入大氣,造成了大量排放。應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能源安全研究所所長韓甲業在接受《中國能源報》采訪時稱,即便是國內已經運行的甲烷利用示范項目,不少也因經濟性不佳而暫停。“如何實現‘能用盡用’,降低減排成本,對于提升減排效果很關鍵。”
《中美格拉斯哥聯合宣言》提到的、即將在明年COP27之前出臺的“中國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或許對解決這一問題有所幫助。
滕飛認為,接下來中國需要研究的,是使用排放標準這類強制性政策還是財政補貼這類經濟激勵性政策。“企業回收甲烷有成本,如果沒有激勵或者懲罰,最后的政策目標就難以完全落實。”他說,政府在設定目標的時候,需要考慮到其他配套的經濟措施,加強政策協調。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油氣企業已經帶頭行動了起來。中國燃氣今年6月加入了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領導的油氣甲烷伙伴關系(OGMP),成為該倡議首家中國成員。OGMP 2.0旨在支持參與公司更充分地了解和管理其甲烷排放,促進各國成員之間的信息和技術共享。該倡議的會員還包括殼牌、英國石油公司、道達爾等全球66家大型能源企業。今年5月,包括中國石油、中國
石化在內的7家中國油氣企業聯合成立甲烷控排聯盟,力爭實現2025年天然氣生產過程甲烷平均排放強度降到0.25%以下。10月,以
香港中華煤氣為代表的十家中國城市燃氣企業共同簽署了《中國城市燃氣企業甲烷控排倡議書》,燃氣企業也開始積極參與到甲烷減排當中。
在中國開始計劃下一個十年甲烷排放控制措施的當下,來自企業的行動或可為這一進程注入新的動能。
■ 高白羽,中外對話研究員。她擁有美國雪城大學計算化新聞學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