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國銀行間
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關于開展轉型債券相關創新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通知》,交易商協會在人民銀行的指導下,積極踐行轉型發展理念,擬創新推出轉型債券,應對氣候變化目標,支持傳統行業綠色低碳轉型。
《通知》所提到的轉型債券,是指為支持適應環境改善和應對氣候變化,募集資金專項用于低碳轉型領域的債務融資工具。轉型債券是綠色金融的有益補充,也是可持續金融的子品種。發行轉型債券需在募集資金用途、轉型信息披露、
第三方評估
認證和募集資金管理四項核心要素等方面滿足本通知要求。
募集資金用途方面,轉型債券募集資金應專項用于企業的低碳轉型領域,重點推動傳統行業轉型升級。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做好 2022 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22]111 號),試點領域包括
電力、
建材、
鋼鐵、
有色、
石化、
化工、
造紙、民航等八個行業。主要支持兩類項目和經濟活動:一是已納入《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銀發[2021]96 號發布)、但技術指標未達標的項目;二是與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相適應、具有減污降碳和能效提升作用的項目和其他相關經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一)煤炭清潔生產及高效利用;(二)天然氣清潔能源使用;(三)八個行業的產能等量臵換;(四)綠色裝備/技術應用;(五)其他具有低碳轉型效益的項目。
轉型信息披露方面,《通知》提出,在參考國際經驗、結合國內實踐的基礎上,為全面展示發行人轉型的相關信息,發行人應在“募集資金運用”章節披露轉型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資金投向的轉型領域、預計或實際的轉型效果、實現轉型目標的計劃及行動方案等。同時,披露發行人在募集資金所投領域的總體轉型規劃,披露該規劃是否與國內碳中和目標、《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十四五”規劃綱要等相一致。
第三方評估認證方面。為提升轉型債券募集資金用途與“雙碳”目標的相容性,參照國際標準,建議發行人聘請評估認證機構出具轉型評估報告。轉型評估報告內容包括:一是本期債務融資工具相關信息。圍繞募集資金用途、資金管理、項目篩選和資金分配等四個維度,評估募集資金用途是否滿足轉型目標,同時對項目能源節約量(以標準煤計)、碳
減排等環境效益進行專業定量測算。二是發行人募投領域的總體規劃。評估募投所處領域是否建立了清晰的轉型路徑和總體規劃、募集資金使用是否與該規劃相匹配、總體規劃是否與有關
政策相一致等內容。
募集資金管理方面。一是設立募集資金監管賬戶或專項賬戶。本期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不得與其他資金混同存放,并需嚴格按照發行文件的約定使用至行業轉型領域,確保募集資金專款專用。二是加強募集資金用途存續期信息披露。發行人應于每年4月30日、8月31日之前分別披露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轉型項目進展情況、
碳減排及其他環境效益情況等,提高資金使用透明度。三是開展募集資金用途專項排查。交易商協會將根據市場情況開展轉型債券募集資金用途專項排查,若發現募集資金用于非轉型領域,將按照相關自律規則指引要求采取自律處分措施,并通過交易商協會官網進行通報。四是規范存續期募集資金用途變更流程。存續期內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報交易商協會備案,并需嚴格按照《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相關要求提前披露公告,變更后用途仍應符合轉型債券相關要求。
在其他措施要求方面,《通知》還提出,為推動實現企業低碳轉型的長期發展目標,鼓勵企業發行中長期債務融資工具品種,募集資金用于低碳轉型領域。支持民營企業等各類企業注冊發行轉型債券,滿足企業轉型資金需求,督促企業沿著清晰的路徑低碳轉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