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
青海發改委發布關于印發《青海省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
政策措施的意見》的通知。
根據《意見》,建立健全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在零碳產業園區開展綠色
電力交易,支持大數據中心納入綠色電力交易。依托綠電交易構建“堅強智能電網+風光水儲一體化電源+綠電溯源
認證”的全綠電供應體系。做好綠色電力交易與綠證交易、
碳排放權交易的有效銜接,鼓勵全社會優先使用綠色能源和采購綠色產品及服務。
構建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供應體系。重點推動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光基地建設,統籌考慮全省天然氣與煤炭資源分布,以及省內與省外兩個
市場,合理新增布局燃氣電站與燃煤電站。
統籌清潔能源外送協議和外購計劃,開展省間互保互濟市場化交易,充分發揮大電網統一調度優勢和調峰能力,積極購入省外新能源,增加清潔低碳能源供應,有效應對省內電力缺口。
創新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機制。支持開發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修訂完善分布式光伏接入系統典型設計,推動電費補貼智能結算,確保收益結算及時。鼓勵利用農村地區適宜分散開發風電、光伏發電的土地,探索統一規劃、分散布局、農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經營模式。加強農村電網技術、運行和電力交易方式創新,鼓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主體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為農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以及鄉村振興相關產業提供低成本綠色能源。
建立清潔低碳能源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創新機制。依托大型新能源基地等重大能源工程,開展風光水儲多能互補、智能電網、儲能、可再生能源與氫能集成利用關鍵技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