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態環境部關于推動鑄造和鍛壓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近日發布。
發展目標
到2025年,鑄造和鍛壓行業總體水平進一步提高,保障裝備制造業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的能力明顯增強。
建成10個以上具有示范效應的產業集群,初步形成大中小企業、產業鏈上中下游協同發展的良好生態。
智能化改造效應凸顯,打造30家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培育100家以上綠色工廠,鑄造行業顆粒物污染排放量較2020年減少30%以上,年鑄造廢砂再生循環利用達到800萬噸以上,噸鍛件能源消耗較2020年減少5%。
到2035年,行業總體水平進入國際先進行列,形成完備的產業技術體系和持續創新能力,產業鏈供應鏈韌性顯著增強,綠色發展水平大幅提高,培育發展一批世界級優質企業集團,培育形成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
《意見》要求,加快行業綠色發展。
1.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推進綠色方式貫穿鑄造和鍛壓生產全流程,開發綠色原輔材料、推廣綠色工藝、建設綠色工廠、發展綠色園區,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企業依法披露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做好
節能監察執法、節能診斷服務工作,深入挖掘節能潛力。鼓勵企業采用高效節能熔煉、熱處理等設備,提高余熱利用水平。推廣短流程鑄造,鼓勵鑄造行業沖天爐(10噸/小時及以下)改為電爐。推進鑄造廢砂再生處理技術應用、廢舊金屬循環再生與利用。推廣整體化大型化短流程低成本鍛壓技術,推廣環保潤滑介質應用,加大非調質鋼使用比例等。
2.提升環保治理水平。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嚴格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并按排污許可證規定落實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等要求。綜合考慮生產工藝、原輔材料使用、無組織排放控制、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果等,建設一批達到重污染天氣應對績效分級A級水平的環保標桿企業,帶動行業環保水平提升。鑄造企業嚴格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6)及地方排放標準,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限期完成設施升級改造,不具備改造條件及改造后仍不能達標的,依法依規進行淘汰。鼓勵鑄造用生鐵企業參照
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要求開展有組織、無組織和清潔
運輸超低排放改造,支持行業協會公示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