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23 12:13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以全球變暖為主要特征的氣候變化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嚴峻挑戰,而人類活動是引起氣候變化的重要原因 。目前,越來越多的組織機構和政府部門開始采用 “碳足跡”來衡量產品、服務、組織、城市及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減排方案的制訂提供決策依據。
盡管研究日益增多,但“碳足跡”一詞仍然缺乏一 致的定義和標準的核算方法。不同文獻對碳足跡的度量 單位、溫室氣體種類和系統邊界的定義并不一致,而核算方法則包括生命周期評價、投入產出分析、混合生命周期評價等。隨著研究的深入,明確碳足跡的定義、認識各種核算方法的優缺點和應用范圍對于推動溫室氣體減排工作具有現實意義。
碳足跡起源于生態足跡的概念,但現在已形成其特有的含義。里斯和瓦克納格爾采用生態足跡來描述人類生產消費活動造成的生態影響,以生態生產性土地面積表示,而碳足跡關注的是某項活動或某個組織所排放的溫室氣體量,以質量或面積表示。
碳足跡概念的發展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 段,非政府組織、公司和政府部門提出了眾多定義,多數主張碳足跡度量的是某一活動或產品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或溫室氣體量,以及與電力消耗相關的排放量。這些 定義大部分來自灰色文獻而非經過嚴格同行評議的學術論文。第二個階段,近兩年學術界開始出現碳足跡概念的討論,認為碳足跡度量的是某一活動或產品在生命周期內排放的溫室氣體量,但對于概念中涉及的溫室氣體種類及系 統邊界仍存在爭議。
因此,碳足跡作為一個綜合性指標不僅應包括二氧化碳,還應包括其他溫室氣體。另外,為有效配合京都議定書及其后繼議定書的減排實踐,應當將協議中規定的各類溫室氣體納入碳足跡的核算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