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目標作為會計的邏輯起點,對研究整個會計體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只有明確碳會計的目標,才能構建起整個碳會計體系。全球氣候變暖、極端天氣頻繁出現等復雜
問題使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重任不能僅僅依靠企業這個小實體來完成,而應該依靠國家發動整個社會來完成,因此將碳會計目標分為微觀碳會計目標和宏觀碳會計目標。
微觀碳會計目標,即企業(包括有
碳交易業務的其他經濟主體)碳會計目標是向信息的使用者提供與企業
節能減排、技術創新、
碳排放權交易等活動相關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
行情況以及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利于信息的使用者作出相關的決策(以下若沒有特殊說明,碳會計即表示微觀碳會計)。
宏觀碳會計目標是通過制定相關的會計準則和制度,規范企業相關經營活動,鼓勵企業創新發展
節能減排技術,有效保護社會環境資源,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協調一致。盡管有時國家會作為一個實體參與碳交易,但更多的情況下,國家作為會計
政策的制定者,必然從宏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選擇會計目標,而微觀碳會計目標的實現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宏觀碳會計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