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全國生態日”臨近,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雙碳”戰略目標落地落實,積極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規范認購
碳匯活動,長興縣人民檢察院聯合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探索引入專門基金,組織開展了碳匯認購、設立“雙碳”生態司法濕地修復示范點等相關活動。
8月9日,長興縣人民檢察院聯合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長三角生態能源碳匯基金、長興縣泗安鎮人民政府共同舉行長三角生態能源碳匯基金合作協議暨仙山湖國家濕地公園固碳增匯示范項目合作協議簽訂儀式。
簽訂儀式上,長興縣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韋國煜上臺致辭,并與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長三角生態能源碳匯基金共同會簽長三角生態能源碳匯基金合作協議。
合作協議簽訂后,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和長興縣人民檢察院現場向長三角生態能源碳匯基金捐贈了首筆碳匯認購金134427元。
該筆碳匯認購金主要為此前經長興縣人民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的4件案件生態損害賠償金。當事人在教育引導下,自愿認購碳匯用于替代性修復。
簽訂儀式上,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政治部主任翁旭鳴提出規范資金使用、擴大合作領域、搭建交流互通平臺等三個方面想法。
長三角生態能源碳匯基金領導小組副組長、國網湖州供電公司總經理助理王函韻介紹長三角生態能源碳匯基金設立背景、主旨、運
行情況。
長興縣泗安鎮人民政府黨委委員、副鎮長羊文杰上臺介紹“仙山湖國家濕地公園固碳增匯示范項目”。
仙山湖國家濕地公園濕地面積1395.3公頃,包含蘆葦、柳林等12種濕地類型,是浙北地區濕地生態系統的典型代表。“濕地固碳增匯能力提升關鍵技術研發研發與示范項目”,完成后可形成濕地碳匯評估體系、創制適用于濕地公園的固碳增匯創新技術體系,能夠有效提升仙山湖國家濕地公園固碳增匯能力。
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長興縣人民檢察院、長三角生態能源碳匯基金、長興縣泗安鎮人民政府在會上會簽了仙山湖國家濕地公園固碳增匯示范項目合作協議。
活動前,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長興縣人民檢察院聯合在長興縣泗安鎮仙山湖國家濕地公園特有 “水上柳林”生長片區,為“雙碳”生態司法濕地修復示范點揭牌。本次碳匯認購的案件當事人代表前往示范點見證,并簽署了碳匯認購意見書。
今年4月,長興縣人民檢察院與湖州南太湖新區人民法院、泗安鎮人民政府等在長興縣仙山湖國家濕地公園,共建“濕地碳匯生態修復基地暨生態環境公益志愿服務基地”。以濕地碳匯生態修復基地為示范點,檢察機關探索與審判機關、專門基金、行政機關多方協作,進一步激活“沉睡”賠償金,避免生態功能損失“欠賬”,推進碳匯產品在司法中標準化、規范化、常態化運用,合力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生態系統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