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11年和2012年中國區域電網平均二氧化
碳排放因子正式對外發布。該因子是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對氣候變化司組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確定的,旨在為地區、行業、企業及其他單位核算
電力調入、調出及電力消費所隱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提供參考。
國家發改委已經印發的首批10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均包含了企業凈購入使用電力生產所隱含的二氧化碳排放,企業應根據其所在電網,使用政府主管部門發布的最新排放因子核算此部分排放。本次發布的2011年和2012年中國區域電網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也使已經發布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具備了進一步的實操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