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發出公告,向全市公布《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凝聚全市人民的共識,為美麗天津建設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列入市人大常委會2014年度立法計劃審議項目。為了提高立法工作效率,組成了由市人大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起草組。條例修訂草案初稿完成后,廣泛征求了市政府組成部門、特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各區縣人民政府以及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天津警備區、武警天津總隊、部分企事業單位的意見。可以說,條例修訂草案的起草過程是一個科學、民主的過程,條例修訂草案是集體智慧的結晶。
條例修訂草案認真總結了《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實施以來的經驗,按照中央和本市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新要求,回應人民群眾對清新空氣的新期待,共分為11章、95條,重點解決五個方面的
問題。一是突出對揚塵、燃煤、機動車等重點領域的大氣污染防治,對重點大氣污染源采取有力的法律規制措施。二是提高違法成本,加大處罰力度,針對排放大氣污染物超標等12類嚴重違法行為增設了按日連續計罰制度。此項制度是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法頒布以來,地方
法規較早作出系統規范的。三是標本兼治,控罰并舉,實行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征收排污費等制度,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治理大氣污染。突出科技手段運用,規定重點監控企業在線監測,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等制度。四是統籌兼顧,合理適度,妥善處理治理污染與發展經濟、保障民生的關系。比如,對于造成揚塵污染的施工工地、物料堆場和工程車輛等,修訂草案并未采取一關了之、一罰了之的簡單做法,而是作了比較系統的規定,如在施工現場設置砂漿攪拌機的,應當配備降塵防塵裝置等。五是公開透明,群策群力,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公眾參與。比如,在信息公開方面,規定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排污企業的信息公開責任;在保障公眾參與方面,規定對單位和個人舉報大氣污染違法行為并經查實的,給予獎勵。此外,條例修訂草案還對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作出定期協商、加快淘汰高污染車輛、應急聯動、定期通報、聯合科研攻關等規定。
征求意見自12月9日至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還將設置熱線電話、電子郵件等,廣泛收集意見建議,經過認真梳理研究,充分吸納到條例修訂草案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