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貿工部8日消息,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亞今日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旨在加強低碳能源項目和跨境
電力貿易。
此諒解備忘錄由新加坡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和印度尼西亞能源與礦產資源部部長阿里芬·塔斯里夫于8日在雅加達簽署。
諒解備忘錄的簽署使得新加坡向其2035年進口高達四千兆瓦低碳電力的目標邁出了一大步。
根據該諒解備忘錄,兩國將合作支持跨境交易低碳電力的商業項目的發展,在各自的法律和
法規下促進此類項目,并合作進行跨境電力交易。
陳世龍表示:“新加坡和印尼是長期的合作伙伴,有許多共同的利益點。我們今天簽署的這份備忘錄和兩千兆瓦電力進口的附條件批準(Conditional Approvals (CAs) )證明了這一堅實的關系。這份諒解備忘錄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加強跨境電力貿易合作的機會。這樣做支持了兩國的脫碳。我相信這份諒解備忘錄將為企業探索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新投資領域鋪平道路。”
新加坡能源
市場管理局還將為五個項目授予附條件批準,從印尼進口總計兩千瓦特的低碳電力至新加坡。這些附條件批準幫助相關公司獲得其項目所需的必要批準和許可,包括在印尼設立太陽光伏和電池能源存儲系統的制造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