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溫室氣體排放貿易體系(英文簡稱EUETS)是歐洲議會和理事會于2003年10月13日通過的歐盟2003年第87號指令,于20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溫室氣體排放配額交易制度,是全球第一個建立在國際水平上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溫室氣體排放額限制的貿易體系。2011年,歐盟
碳排放交易
市場規模達到了1480億美元,占全球總規模的84%,成為世界上發展得最好、規模最大的
碳交易市場。
歐盟溫室氣體排放貿易體系的實施內容。EUETS分為三個實施階段。第一階段(2005~2007年),EUETS將只用于重要行業的大型企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涵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占歐盟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46%,
減排目標是完成《京都議定書》所承諾目標的45%,這一階段95%以上的配額是免費分配;第二階段(2008~2012年),減排涵蓋的范圍擴大到
航空業的二氧化碳排放及硝酸制造業的氧化亞氮排放,減排目標是在2005年的排放水平上,各國平均減排6.5%,此階段90%以上的配額是免費分配;第三階段(2013~2020年),減排范圍進一步擴大到石油、
化工等行業的二氧化碳排放,及鋁工業的全氟化碳排放。歐盟的碳排放總量必須保證每年以不低于1.74%的速度下降,以確保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比1990年至少低20%,在此階段中的50%以上的配額采取拍賣方式分配,到2027年實現全部配額的有償拍賣分配。
歐盟溫室氣體排放貿易體系的配額申報。EUETS下歐盟各成員國的配額總量是由各國負責計算,形成國家配額計劃后,由歐盟氣候變化委員會組織27位專家進行審查。歐盟委員會在配額計劃提交后的三個月內做出正式評價,若配額計劃被駁回,在再次提交之前必須進行修改完善。各成員國最終獲得的配額不得超出實際需要的排放量,且必須和成員國《京都議定書》的減排承諾目標、成員國的氣候改善
政策和減排措施相一致。企業在申請碳
排放權配額時,需要在申請報告中提供一份詳細的排放量檢測計劃,明確說明檢測的相關程序和方法。在企業進行排放量檢測的過程中,由取得國家資格
認證的
核查機構對企業的排放檢測和報告進行核查,以確保配額分配的公平和公正。
歐盟溫室氣體排放貿易體系的配額交易。EUETS的交易基本都是通過交易所或者直接交易市場來實現,其中3/4的交易是通過雙邊交易和場外柜臺交易來完成,而交易所結算交割了半數以上的場外柜臺交易,其中歐洲氣候交易所占82%。歐洲氣候交易所起初是由芝加哥氣候交易在歐洲成立的一個全資子公司,通過倫敦國際原油交易所的電子交易平臺掛牌交易二氧化碳期貨合約,于2011年4月被美國洲際交易所以3.95億英鎊收購。在EUETS中,歐洲氣候交易所在2011年9月的市場份額占比91.66%,是全球最活躍的碳排放合約交易所。目前歐洲氣候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種主要基于兩類
碳信用額度:歐盟碳排放配額和核證減排量。截至目前共有四個
衍生品品種,分別為核證減排量期貨合約、歐盟碳排放配額期貨合約、核證減排量期權合約和歐盟碳排放配額期權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