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吉林省建設國家級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工作情況。
據悉,當前人類溫室氣體排放處于歷史最高水平,全球平均氣溫比工業化前升高1.1攝氏度。氣候異常給廣大人民生產生活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不斷提高氣候風險防范和抵御能力已經成為全球共識和必然選擇。
今年5月,生態環境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名單的通知》,將“創建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作為適應氣候變
化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明確吉林省長春市、延邊州成功入選首批國家級試點,標志著吉林省在深化氣候適應性城市建設工作方面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應對氣候變化處處長張齊斌介紹說,“吉林省生態系統類型復雜多樣,野生動植物資源種類繁多,是全球氣候變化的敏感區。洪澇、霜凍、階段性干旱等氣候災害多發頻發,受氣候變化不利影響較大。”
1960年以來,吉林省氣候呈現變暖趨勢,平均氣溫升高速率達0.3℃/10年。據預測,到21世紀中期全球氣候變化仍在持續,吉林省未來一段時期氣候變化風險將更加突出。
氣候變化對全省糧食安全、生態安全、能源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帶來不利影響。主要表現在:自然災害更具突發性、異常性和不可預見性,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應受到威脅;水旱災害、霜凍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病蟲害致災危險性增大;西部風沙干旱,中部易澇,東部水土流失,自然帶分布緩慢北移,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穩定性面臨壓力;氣候變化使城鄉基礎設施運行環境惡化,
交通線網、
電力網絡、能源管網等運營管理挑戰增多;氣候變化易產生更為適合媒介生物及病原體孳生的環境,增大城鄉居民健康風險;極端氣候變化對吉林省的旅游業、商貿流通業、能源行業等也帶來不利影響。
在城市層面,為防范和降低氣候變化不利影響,2023年,吉林省生態環境廳會同22個相關部門制定的《吉林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提出了實施重大基礎設施適應能力提升行動和城鄉生活環境適應能力提升行動。在重大基礎設施適應能力提升方面,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對交通、能源、通訊等重大基礎設施等影響,強化重大基礎設施有效防范及應對氣候災害影響能力,保障交通、能源、通訊等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運行。
《方案》主要包括推進氣候適應型機場、鐵路、公路建設,提升交通系統氣候變化韌性;增強電力系統、油氣輸送通道等能源設施氣候適應能力;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通訊網絡應急能力等。
在城鄉適應能力提升方面,主要采取加強重點城市氣候風險評估,編制城市氣候風險地圖,降低城市建筑、交通、供排水、能源、信息、環境等重要生命線系統的暴露度,調整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優化城市防災減災場所,合理配置社區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強化城市軌道、城市快速路等交通設施在極端氣候環境下的通行保障能力,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及應急系統,推進城市洪澇水滯蓄場所市政管網改造,開展城市江河、湖泊、濕地、岸線等治理和修復,高標準推進河湖岸線生態緩沖帶建設,優化設置城市洪澇水滯蓄場所和外排出路,增強雨洪徑流調控能力,系統化推進城市內澇治理等方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