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要加快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讓保護修復生態環境獲得合理回報,讓破壞生態環境付出相應代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是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有關要求,近日,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加快農業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促進鄉村生態振興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農業領域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作出了具體要求。
什么是農業生態產品,為什么現在要強調價值實現
生態產品就是指生態系統為經濟活動和其他人類活動提供且被使用的貨物和服務貢獻,通常分為三類:物質供給類生態產品,這類產品直接為人類提供物質資源,包括糧食、水果、木材、水產品、中草藥、牧草、花卉等,是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質基礎;調節服務類生態產品,這些產品通過維持或改善人類生存環境提供惠益,例如水源涵養、土壤保持、洪水調蓄、氣候調節等,對維護生態平衡和環境穩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文化服務類生態產品,這些產品通過提高人類生活質量提供非物質惠益,例如旅游休閑、康養服務等,滿足人們對精神文化和身心健康的追求。
農業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從現有文獻、資料、實踐和人們直觀印象來看,一提到生態產品,首當其沖的就是農產品。當前,之所以要強調農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一方面是源于其一直以來的有用性和越來越凸顯的稀缺性。農業所提供的物質類生態產品,如糧食、禽肉蛋奶、生物質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我國人均GDP已經超過1.2萬美元,成為中等偏高收入國家,高品質農產品和優美鄉村環境成為滿足人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稀缺品。同時,由于人類活動對生態環境的持續擾動,全球氣候變化和生態退化加劇,農業的調節功能被寄予厚望。另一方面,農業生態產品具有很強的外部性,在現有
市場中交易不充分。由于信息不對稱導致優質不優價“劣幣驅逐良幣”,市場發育不健全,農業的生態調節服務難以轉化為產值和收入。因此,亟須健全機制,促進農業領域綠水青山與金山銀山的相互轉化,即在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通過合理的路徑設計,將綠水青山中蘊含的生態產品價值“變現”,促進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同時利用經濟效益反哺生態系統。
實踐中,物質供給類產品的價值主要通過市場機制實現,例如生態產品
認證、區域公用品牌建設等。調節服務類產品的價值主要依靠政府發揮主導作用,主要有縱向轉移支付、橫向生態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手段。文化服務類產品的價值主要依靠“政府+市場”雙輪驅動,政府負責加強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經營主體負責多元化經營。但當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普遍存在家底不清、核算口徑不一、數值過大、結果應用操作性不強、價值實現路徑不多、權屬不清等
問題。由于農業具有分散、規模小等特征,這些問題會更突出。
《指導意見》對于提升農業生態價值和推進價值轉化都作了具體部署,總體上就是通過農業全面綠色轉型提升生態價值,通過優質優價、
碳交易、發展生態服務產業等途徑轉化生態價值。綜合《指導意見》要求,本文認為,要克服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存在的“度量難、交易難、變現難、抵押難”和農業自身的分散、小規模特征,要在確保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供給的基礎上做價值增量,優先以權屬清晰、計量簡單的物質供給類產品為主要載體,將附著于實物的各類生態產品和服務進行價值轉化。從《指導意見》主題來看,要將農業生態價值實現置于全面綠色轉型的大框架下統籌考慮,“全面”即“全方位、全領域、全地域”,這就要求綠色轉型要貫穿農業發展的全過程、各環節,而“碳”是最為綜合的衡量指標。因此,開展農產品碳標簽可能成為農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重要抓手,由此構建“農產品溢價—綠色金融支持—生態資產交易”三步走的農業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路徑。
第一,通過標示農產品
碳足跡、碳等級反映生產過程的清潔程度,讓低碳產品獲得生態溢價。借鑒有機、綠色、地理標志農產品的認證方法,參考家電行業能效標簽制度,建立農產品碳標簽制度體系。普通消費者通過標簽就能大體判斷該產品在同類產品中的碳等級,并為不同等級的產品支付相應價格。隨著人們環境健康意識和支付能力的同步提高,消費者更加愿意為環境友好的產品支付高價,這就意味著采取低碳生產方式的農產品更易獲得更高的價格。民宿、鄉村旅游等文化服務類產品也可以參照開展認證。
第二,通過產品碳足跡、碳等級可以建立生產者
碳信用賬戶,成為生產者獲得金融機構授信的重要依據,讓低碳的生產者獲得更低息的銀行貸款。另外,還可以將農業生產過程中形成的
減排增匯量用作抵押或質押標的,轉化為金融市場上認可的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等交易性金融資產,更可以進一步創新碳期貨、碳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
第三,大量具有碳標簽的農產品可以集合形成碳資產,參與碳交易。開展農業碳資產交易,既要克服分散、小規模的缺陷,更要注重廣大農業生產者的權益保護和利益分配,因此要充分發揮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優勢。在國家
碳市場尚未將農業納入其中的情況下,可以率先在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開展農業碳交易區域試點,引入
碳普惠機制,以農民合作社等生產經營主體、集體經濟組織、縣以下行政單元為單位,開展多層次的碳交易。通過試點不斷完善
方法學、監測計量方法和交易規則,逐步爭取納入國家核證自愿減排(
ccer)市場。
如何構建農產品碳標簽體系 促進生態價值實現
一是加強農業減排固碳核算的方法學研究。減排固碳效果是實施農產品碳標簽的基礎前提。農業溫室氣體以面源排放為主,且不同區域和生產條件下,減排固碳效果差別很大。有必要針對特定減排固碳項目,加強相關方法學研究。為推行農產品碳標簽制度提供科學依據,增強農業減排固碳項目的國內國際認可度。
二是探索建立適合農業生產特點的監測、報告、核查(
MRV)體系。MRV體系是保障碳交易公平可信和長期健康發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為確保農業
碳匯價值實現機制有效運轉,必須結合農業生產特點建立MRV體系,提高農業碳溢價的公允性和可信度。
三是加強農產品碳標識全流程制度規范建設。目前,農產品碳標識制度以企業自發實踐為主,相關制度流程仍不健全。一方面,應加強制度層面的頂層設計,將“自下而上”的探索實踐轉化為“自上而下”的制度規范。另一方面,應明確各業務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暢通政府、企業、農戶、平臺之間的聯系渠道。還要加強國內外在農產品碳標識制度設計的溝通交流,提高我國農產品碳標簽的國際認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