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第二批國家碳達峰試點名單的通知。經自愿申報、推薦、審核、復核等流程,確定了第二批共27個國家碳達峰試點,包括
北京市平谷區,上海市黃浦區,天津市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慶市西部(重慶)科學城九龍新城園區,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吉林省長春市、松原市,
四川省成都市、樂山市、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貴州省黔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平(茍江)經濟開發區,
云南省大理州、麗江市,
江蘇省常州市,
甘肅省酒泉市、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浙江省蒼南經濟開發區,
青海省西寧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金積工業園區、石嘴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福建省南平市、莆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江西省南昌市、萍鄉市,以及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
通知要求,有關地區發展改革委要重視并推進試點建設,各試點城市和園區需履行主體責任,將其作為經濟社會綠色轉型的關鍵舉措,統籌規劃任務、推出改革措施、推進重大項目。同時,各試點要依據相關方案和指南,結合自身實際編制試點實施方案,有關地區發展改革部門要給予指導支持,并于2025年4月25日前將審核后的實施方案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