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近日從省發改委獲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
陜西省低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十二五”陜西省應對氣候變化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以及《陜西省“十二五”各市區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試行)》的要求,省發改委將于4月25日至30日對各市(區)2014年度萬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評分方法,相應設置目標完成情況指標、主要措施及任務落實情況指標、基礎工作及能力建設實施情況指標及其他,分解為11項基礎指標,依據各項指標的權重、評分基準和細則進行逐項評分,各項合計即為考核對象的綜合得分。其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僅核算能源消費部分。
考核組織實施分為市區自評估、省級核算、現場核查和審核上報四個環節。評價考核結果根據綜合得分劃分四個等級:60分以下為“未完成”,60-74分為“完成”,75-89分為“良好”,90分以上為“優秀”。“目標完成情況”中,累計進度下降目標完成率低于80%,考核結果為“未完成”。
對各市區政府和示范區管委會的考核結果,將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參考。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的市區,應在結果公布后1個月內作出書面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報送省發改委。對瞞報、謊報的市區,由省政府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