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中國今年1月實施的新環保法,和4月發布的“水十條”(水污染專項治理規劃),都明確了環境污染破壞要對官員進行終身追責。
問題是:怎么追?
官員在任期間,環境變好還是變壞了?生態資源增加了還是減少了?企業排污是改善還是惡化?這些都是追責的內容。
“要追責,就要把這些都量化,白紙黑字記錄在案,等官員卸任了,將到任前和卸任后情況一比,就知道環境是惡化還是變好。”中國環境學會環境審計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孫興華對中外對話說。
這種辦法,就是環境審計——對環境治理成效、環境組織管理水平等進行審計。審計的結果,就是給離任的官員出具一個“生態資源離任審計表”,用這張表來追究官員的環境責任。而這一辦法,正開始在中國試點。
終身責任制倒逼環境審計探索
自然資源核算體系,在國際上已經進行了幾十年的研究,中國是從上世紀90年代才開始萌芽,卻一直不成體系。目前,
山東、
貴州等省份對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進行了探索,但國家尚未出臺整體規劃,總體還還停留在分散的、自發的研究狀態。
但是終身責任制已經開始推行,怎么確定責任卻是個問題?!肮賳T離任的時候生態資源是什么狀況是可以查到的,但是上任的時候呢?”孫興華說。
新發布的水污染專項治理計劃“水十條”就強調污染的可量化性。環保部污防司副巡視員陳永清對媒體說,水十條共計238項措施,“所有措施都是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責的。”
但沒有審計準則,沒有環境核算辦法,也沒有環境會計準則,如何量化、核算,還有待探索。今年三月初,根據環保部下發的《關于開展政府環境審計試點工作的通知》,蘭州成為了全國第一個環境審計試點城市。
這個試點,源于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2014年牽頭完成了一個項目報告,特別研究政府環境審計制度,將“在典型地區和城市開展干部離任環境審計的試點工作”,并計劃在十三五之后在全國推廣。
但孫興華說:“財政部還沒開始做呢,不懂環境,沒法做。尤其是,會計審計不懂環境,查表也沒法查。環境審計難就難在它的跨學科交叉性,必須是會計、審計、環境專家共同協作?!?/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