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選擇2013年1月1日之后運行發電的項目開發CCER
優先選擇2013年1月1日之后運行發電的項目(包括仍在建設中的項目)
根據七個試點發布的相關
ccer使用
政策,2012年之前產生的CCER多數不被允許使用,因此項目投產在2013年1月1日后的項目優先考慮。2012年及之前投產的項目也可以舍棄部分
減排量進行開發。
其它
其它篩掉的項目可以具體項目具體分析,如具有開發CCER可行性再做開發決策。
上述篩選標準僅考慮了平均水平,由于各個項目,均有各自特點,因此在篩選過程中可酌情放寬投資水平的限制。
根據以上篩選要求,對 i 光伏平臺中光伏項目進行篩選和排除,確定單個項目裝機在15MW以上的潛在CCER項目約500個,總容量為15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