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減排目標已完成
按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規定,發達國家作為溫室氣體的排放大戶,采取具體措施限制溫室氣體的排放,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以支付他們履行公約義務所需的費用。
《公約》確定,發展中國家只承擔提供溫室氣體源與溫室氣體匯的國家清單的義務,制訂并執行含有關于溫室氣體源與匯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擔有法律約束力的限控義務。
事實上,中國做的遠不止這些。根據規劃,中國在“十二五”期間將實現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17%?!秷蟾妗凤@示,截至2014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了6.1%,比2010年累計下降了15.8%?!艾F在看這個目標已經完成了。”解振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