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召開的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將就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一攬子行動計劃及國際氣候制度進行磋商,國際社會充滿期待。目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中已有167個國家提交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自主貢獻文件,其中我國提出了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路徑和
政策措施。
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國際行動,主動提出并努力實現國家自主貢獻,既是我國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維護全球安全發展、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大責任,也是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構建國家新型安全體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應對氣候風險的重大舉措。
科學認知:全球氣候持續變暖,氣候風險日益加劇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分別于1990、1995、2001、2007、2014年發布了五次氣候變化科學評估報告,這些報告集中了全球頂尖科學家最新的觀測與研究成果。隨著研究的深入,IPCC對于全球氣候變暖這一事實的態度,從“可能”到“很可能”再到“毋庸置疑”。
最新的觀測分析表明,當前全球氣候仍在持續變暖。2014年全球地表氣溫、海表面氣溫、海平面升高、海洋熱容量、全球溫室氣體濃度、格陵蘭冰蓋反照率、南極海冰面積等7方面均打破了歷史紀錄。2014年是有現代氣象記錄數據135年來最為炎熱的一年,是全球海表氣溫最高的一年,是自1993年有衛星監測數據以來海平面最高的一年。預計2015年可能成為自有氣象記錄以來最熱的一年。
氣候變化將放大自然和社會經濟系統目前面臨的風險并產生各種新的風險,人類社會將置于更加不確定和更難以控制的氣候風險之中。熱浪、強降水等極端事件將更為頻繁,全球糧食生產的不確定性加大,水資源量和水質堪憂,糧食安全和水資源安全
問題將更加突出。
研究表明,人類活動是造成全球氣候變暖的主因。1750年工業化以來,人類活動導致大氣中主要溫室氣體濃度大幅增加,達到了過去80萬年以來的最高水平。本世紀以來,人為溫室氣體排放平均每年增加10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排放增速從2000年前的1.3%增長到2.2%。其中,47%來自能源供應,30%來自工業,11%來自
交通,3%來自建筑。2015年春季全球二氧化碳平均濃度超過了400毫克/升關口。溫室氣體排放速度和規模如不加以控制,全球氣候持續變暖的趨勢也就無法遏制。
未來數十年內大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可以降低21世紀及以后的氣候風險。如果到21世紀末要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到2050年全球人為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2010年基礎上減少40%—70%,到2100年實現近零排放。這既是全球科學界在長期研究基礎上形成的廣泛共識,也是各國政府和國際社會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的唯一正確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