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各國減排的博弈,必須找到納什均衡
由于人類工業活動無序的排放溫室氣體造成的氣候變化,威脅著人類生存安全,這一點在國際上取得了共識;
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到本世紀末,爭取使地球表面溫度不超過工業革命前1.5℃或者2℃,這一點也在德班平臺行動增強協議草案得到全球大多數國家的確認。接下來的
問題,是如何實現此目標?全球各國和國際組織機構在過去幾十年里嘗試了許多辦法,也做出諸多努力,但收效甚微。如2005年的執行的京都議定書,首先將全球各國分成了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沒有
減排義務,而發達國家有強制性的責任同時通過京都議定書的排放貿易機制和清潔發展機制轉讓資金、技術的等幫助發展中國家減排。如果以京都議定書的模式,簡化為競爭模型。
從上述模型中發現,京都議定書的結果為(1,0),即發達國家既承擔減排成本又承擔以后可能適應和抵御氣候變化的成本,發展中國家也要承擔以后的適應和抵御氣候變化的成本。此結果不是納什均衡(納什均衡是一種策略組合,使得每個參與人的策略是對其他參與人策略的最優反應),必然不會長期存在。
從過去歷史實際情況中來看,這種機制也僅僅得到歐盟28國及歐洲其他國的支持和實施,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不參加或退出了京都議定書,也是看到這種競爭的結果,不是雙贏的結果。從2005年到2012年減排效果上來看,也證明了這種機制無法達到減排效果,如圖7,2012年的全球總排放量比2005年全球總排放量增長了17.8%,而且期間還發生了影響
碳排放量美國次貸危機和歐債危機。但是,如果全球各國都不減排,任其自由無序排放,雖然是一種均衡狀態(0,0),但是地球村中的每一個成員都是這種均衡的輸家,付出成本更大。發展中國家減排,發達國家不減排這種趨勢(0,1)沒有理論基礎,也不進行討論。因此,全球各國要達到共贏的狀態和穩定的均衡狀態,必須發展中國與發達國家都同時減排,發達國家應積極幫助發展中國國家,發展中國家也應始終抱有不走發達國家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決心。
溫室氣體如果仍然無序的排放,全球各成員最終都將為氣候變化付出巨大的代價。因此,巴黎氣候大會被視為挽救地球不受氣候變化影響的最后一次大會,其成敗決定將影響人類歷史進程。
但是,巴黎氣候大會的成敗不決定到底是80個國家領導人參加還是100個國家領導人參加,也不會受到外界熱切的呼吁和期盼的影響;更不直接取決于幾個大國領導人的決心和行動。
因為,這是一個將近200個不同文化、不同種族、不同經濟發展、不同氣候地域的國家之間的博弈,博弈的結果可能有千萬個,但是勝利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納什均衡,即找到一個最優的策略實行可行減排的方案。如果其他任何一個國家不采取最優可行減排策略,其付出的成本將大于其采取最優可行減排成本策略。
在經過20多年的摸索減排基準線和反復失敗中。巴黎氣候大會在一年前走出了成功的一步,要求各國提交國家自主貢獻文件,當然,聯合國的人員明白各國不會一次性亮出底牌。
巴黎氣候大會成敗的關鍵是找出一個達到納什均衡的共贏策略組合,找到了巴黎氣候大會必然是一次成功的大會,將會記入人類的史冊。找不到人類將繼續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道路摸索。
全球碳定價系統和德班平臺行動增強協議草案規定的2030年-2050年全球各國在2010年基礎絕對減排40%-70%和2060年-2080年大部分國家實現碳凈排放量為0t的宏偉目標未嘗不是一個很好的策略組合,但是,該策略是否被各國接納又是一次艱難的博弈。
總之,期盼人類在面對災難來臨之前,各國能夠放棄彼此之間的爭執,都盡最大努力去化解災難,而不是現在互相推卸任務,以后互相抱怨是對方責任。希望巴黎氣候大會是一次成功的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