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班背景
2015年6月18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聯合頒布了《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提出“直接向大氣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試點行業企業(以下簡稱排污者)應當繳納VOCs排污費”,并且強調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征收VOCs排污費。
作為長期被霧霾
問題困擾的城市和積極治理VOCs污染的先行者,從2007年開始
北京市就啟動VOCs城市污染治理的研究工作。2015年9月2日,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和市環保局聯合發布《關于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從2015年10月1日起,根據排污者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措施情況,實施差別化的排污收費
政策。通過揮發性有機物清潔生產評估、排放濃度低于北京市排放限值的50%,且當月未因污染環境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10元;存在未安裝廢氣治理設施,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或揮發性有機物超出北京市排放標準等環境污染行為的,收費標準為每公斤40元;其他情況收費標準為每公斤20元。
面對重重霧霾,國家針對VOCs排放必將出臺越來越嚴厲的法律
法規和執行手段加以控制。實體企業如何積極配合和規避風險?如何經濟可行地治理VOCs排放?投資行業如何在投資盡職調查階段識別相關風險?VOCs等一系列
減排政策對行業升級有什么積極意義?北京環境交易所邀請國家環保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VOCs減排理論與實地經驗豐富的專家來解
答疑問,并且與研習班成員面對面探討如何解決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