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發布綠色債券原則
金融機構發布綠色債券原則
為進一步提升綠色債券對發行者和投資者的明確性和透明度,不久前,13家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于2014年2月聯合發布了一套自愿性綠色債券原則(GreenBondPrinci鄄ples),介紹了綠色債券認定、信息披露、管理和報告流程。諸項原則是由13家銀行在與IFC、世界銀行以及其他綠色債券發行者和投資者的磋商的基礎上制定的,其意義顯而易見。世界銀行行長金墉指出,這些原則的出臺,是為可再生能源和清潔技術領域、尤其是綠色增長融資缺口較大的新興
市場國家吸引更多融資,而邁出的關鍵一步。金墉行長在達沃斯
論壇期間進一步表示,世界銀行要抓住機遇,借助市場對綠色債券的興趣和關注,擴大對綠色資產進行投資的投資者隊伍。
因為綠色債券原則上具有為新發行者和更多債券認購者提供指導的作用,市場對這些原則的反響相當積極。因而進一步擴大發行者和投資者隊伍的預期非常看好。
市場發展態勢被看好
由于時間短、無任何可借鑒模式,綠色債券市場固然存在不夠成熟因素,但其巨大的發展潛力已經顯而易見。目前,更多的發展態勢都表明了這一市場主題對投資者所產生的價值。
在不久前召開的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金墉行長呼吁有關各方成倍擴大綠色債券市場規模,力爭使其于2014年9月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召開時達到200億美元,并于2015年12月巴黎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啟動之前至少達到500億美元。
2013年12月,法國EDF公司再新發行了一種綠色債券,自此次14億歐元債券的發行之初起,投資者對該債券的認購量超出了發行量的兩倍。這表明市場對發展氣候融資有著強烈興趣,也表明此類綠色債券的發行擁有推動氣候融資的強大能力。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目前,國際主要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正在制定綠色債券新原則,此舉也有望鼓勵更多投資者參與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