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住建部今日(16日)印發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方案提出實施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全面建設節水型城市等行動要求。根據地理位置與氣候特征選擇30個典型城市,開展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工作應于2020年之前取得階段性成果。
以下是方案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關于印發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
[發改氣候[2016]2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住建廳(委、局):
為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落實《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的要求,有效提升我國城市的適應氣候變化能力,統籌協調城市適應氣候變化相關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了《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