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篇文章中,筆者以碳定價為例,展示了一個強化國家自主決定貢獻(NDC)計劃、引導投資走向正確、最終遏制排放的系統。作者認為,碳定價不僅應該在狹義的氣候保護環境中進行考慮,而且可以在可持續發展目標(SDG)的更廣泛背景下考慮。安格拉·默克爾的領導層可以為在二十國集團環境下實施碳定價提供一個很好的機會。
根據《巴黎協定》實施國家確定的捐款,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增加將不會停止;只是增長速度會慢一些。事實上,所有緩解承諾的綜合影響,即使得到充分執行,仍然是不夠的。此外,150個國家中只有少數國家為其國家預期捐款提交了具體的
政策和實施計劃,導致相當大的不確定性。
用實質性文書來回溯國家清單相當模糊和疏離的意圖是至關重要的。指導正確投資方向并最終抑制排放的有效工具將是稅收或排放交易系統的碳價格。
工業革命以來,經濟發展主要是以化石燃料的消費為基礎。但為了緩解氣候變化,將經濟增長與排放增長分開是至關重要的。盡管幾個工業化經濟體的可再生能源在不斷增加,但許多國家仍然依賴于使用煤炭,而煤炭仍然是世界上最便宜的能源。
地下還有大量化石燃料供應。如果要達到高概率的二度目標,那么大氣層總共只能吸收8000億噸的二氧化碳(CO2)。然而,地球仍然以化石燃料的形式存在大約150,000億噸的二氧化碳。這意味著至少40%的地球油,40%的天然氣,特別是80%的煤都必須留在地下。
然而,如果包括所有外部性(如健康影響不良),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的使用在全球范圍內得到補貼,估計每噸二氧化碳約為150美元。因此,政治和經濟挑戰是巨大的。
作為第一步,墨西哥全球共同體和氣候變化研究所(MCC)已經表明,拆除高昂的煤炭補貼可以取得巨大進展。根據最近的MCC研究,這項措施本身可以在未來15年內使世界70個國家的人們獲得飲用水,向60個國家提供衛生設施,向50個國家供電。煤炭補貼轉用于建設這些基礎設施,同時,這項措施也將成為扶貧方案。
如果新興經濟體能夠確保其發展不受妨礙,那么“僅僅過渡”才能緩解氣候變化。這意味著碳價格定價不僅應該在狹義的氣候保護范圍內進行考慮,而且還要在所有193個聯合國成員國在2015年通過的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的更廣泛背景下進行考慮。
工業化國家也將受益于碳價,特別是財政部長,即使他們不關心氣候政策,也將受益于這一制度。與生態稅類似,可以使用碳稅,例如降低其他稅收,如所得稅或資本利得稅。另外,碳稅也可用于改善公共
交通系統。
G20有什么作用?
G20是國際上促進碳定價的合適
論壇。 20國集團國家對全球排放量的約80%負責,因此是氣候政策的重中之重。此外,他們都提交了國家自主決定貢獻(NDC)計劃,其中18個已經批準了“巴黎協定”。
目前的政治氣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有利于引入碳價格,尤其是隨著中國——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將在2017年啟動世界上最大的排放交易計劃。與歐洲一樣,中國可以創造世界上最大的碳
市場。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國際氣候政策的轉變將如氣候變化一樣不可逆轉。
最后,2017年可能是實現氣候保護新里程碑的起點。在安格拉·默克爾的領導下,有可能推動在二十國集團實施碳定價。這將使世界追求增長的道路,既保護環境,又使人們擺脫貧困。
本文作者Ottmar Edenhofer教授是波茨坦氣候影響研究所(PIK)首席經濟學家,柏林技術大學氣候變化經濟學教授,全球共享與氣候變化研究所(MCC)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