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會同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自治區應對氣候變化2019年工作要點》,明確2019年我區工作目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量較上一年度降低2.52%。
2019年,自治區應對氣候變
化工作將把綠色低碳發展作為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以轉變生產和生活方式為主線,以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調整能源消費結構、加強資源節約、增加
碳匯為手段,以源頭能耗管控、區域化低碳發展等為重點任務,努力完成年度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
在強化源頭能耗控制上,我區將積極構建以
電力為基礎的能源消費結構,有序推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逐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實施重點區域煤炭削減,“烏—昌—石”“奎—獨—烏”區域各城市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下降5%。同時,嚴格控制工業、建筑、
交通、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的溫室氣體排放,加快工業綠色轉型升級。持續推進“三北”五期防護林建設工程、退耕還林(草)工程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增強生態系統碳匯能力。2019年,我區將完成營造林200萬畝、森林撫育184萬畝、沙化土地治理450萬畝以上,濕地面積不低于5922.3萬畝。推動農業系統低碳化發展,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
另外,我區將協同兵團落實開展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