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稅是在無法對污染源進行直接監(jiān)測時征收的,如對石油、天然氣、碳、煤、一次性的電池、餐飲容器、塑料袋等可以征收產品稅,以便抑制其生產和消費,削減其對環(huán)境質量的破壞。產品稅可以對產品本身課征,也可以對產品中所包含的有害物質量課征,如碳稅就是根據每種礦物燃料的碳含量征收的。如果課稅目標是從一般意義上減少該產品的使用,也可以對每單位產品課征產品稅。當污染同消費者的需求密切相關時,可以采用消費稅的形式。因為只對投入的原料課稅時,污染者就無法通過采用末端治理技術來削減污染,降低其應支付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