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印度《
論壇報》刊發孫衛東大使署名文章《中印攜手應對氣候變化,共創美好未來》,指出中印兩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上立場相近,成為推動第25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取得成果的重要力量。兩國通過中印氣候變化磋商、“基礎四國”等雙多邊機制,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闡述中印在應對氣變
問題上采取的積極舉措,展望未來中印應進一步加強互學互鑒,開展 “中印+”合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做出更大貢獻。全文如下:
正在西班牙馬德里舉行的第25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5),是當前全球關注的焦點之一。COP25最主要的任務是完成《巴黎協定》實施細則談判,這是《巴黎協定》全面有效實施的重要基礎,事關多邊機制權威性和有效性。中印兩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上立場相近,成為推動大會取得成果的重要力量。
12月11日,中國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在馬德里表示,面對氣候變化的挑戰,任何一個國家都難以獨善其身,各國需要攜手應對,共同加大行動力度。《巴黎協定》是多邊主義的寶貴成果,中國期待本屆氣候變化大會能堅定落實《巴黎協定》,共同維護多邊主義。各方需努力完成協定實施細則遺留問題談判,特別是協定第六條相關談判,這是本屆大會的核心任務。中國高度重視利用
市場機制應對氣候變化,以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作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中國政府把減緩、適應氣候變化作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印環境、森林與氣候變化部長賈瓦德卡爾也指出,時間臨近2020年,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應當“照照鏡子”,對承諾履
行情況進行盤點。
氣候變化是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中印同為最大受害者。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印在完成發展經濟、消除貧困、改善民生等艱巨任務的同時,還要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極端天氣、環境改變等災難或風險。1984-2018年中國因氣象災害導致直接經濟損失約1萬億美元。據非政府組織“德國觀察”發布的《全球氣候風險指數2020》,2018年印度因極端天氣導致2000多人死亡,帶來的經濟損失位居全球第二。
中印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貢獻者。兩國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通過中印氣候變化磋商、“基礎四國”等雙多邊機制,發布相關聯合聲明或諒解備忘錄,表達共同的利益訴求和關切。中印一致認為,應對氣候變化應堅持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造成氣候變化的歷史責任不同,發達國家應在資金和技術方面給發展中國家提供幫助。近年來,中印在應對氣候變化上均采取了系列有效舉措。2018年中國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45.8%,提前達到2020年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承諾,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14.3%,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全部發電量的26.7%。印度也設定了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到2030年把碳排放強度在2005年的基礎上降低33%-35%,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總裝機已達80GW。今年初,美國航天局一項研究表明,中國和印度在全球綠化方面的貢獻最大,20年來貢獻了全球三分之一的綠化面積增長。
在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中印合作有較好基礎,潛力巨大,大有可為。近年來,除了在全球氣候治理方面開展合作外,中印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領域也開展了廣泛合作,比如在海洋氣候、極地科研、防災減災等領域,中印簽署相關合作協議,采取了人員交流、合作研發、聯合演練等多種合作形式。在金奈,兩國企業合作生產的零排放、純電動巴士出廠駛向印度各地。中國科學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與塔塔社會科學研究所正籌備在新德里召開中印氣候變化與綠色發展論壇。
展望未來,中印可在應對氣候變化技術和經驗方面進一步加強互學互鑒,實現優勢互補。服務業碳排放相對較低,印度服務業發展較好,中國可學習相關經驗,中印在IT服務業、金融服務業等方面可開展廣泛深入合作。NASSCOM、Infosys、NIIT等印協會和企業的業務在中國發展迅速,未來空間巨大。同時,中國在新能源汽車、智能電網、
節能減排技術等方面具有較好基礎,可與印開展合作。此外,中印還可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開展“中印+”合作,共同在第三國開展節能、環保和氣候變化等領域合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