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富強(自然資源保護協會高級顧問)
中國要在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達到
碳中和,比中國政府在《巴黎氣候協定》中所作的承諾又提高了一步。這對各個地區、城市、行業的
碳排放達峰都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以前我們常說2030年左右達峰,有的城市提出的達峰年也是2030年,看樣子這些目標都要修改。“十四五”期間,在煤炭和石油規劃上要做出更多的努力。我國的煤炭消費在2013年達峰,但2019年又反彈回來,離峰值差將近兩億噸左右。因此在“十四五”期間,我們一定要把煤炭的消費占比控制在50%以下才能實現這個目標。另外,石油的消費也應爭取在2025年之前達峰。這樣就能確保中國在2030年之前碳排放達峰。
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比我們想象的要提前很多,而且步子也很大。以前我們提碳中和的時候,總覺得難度會比較大。因為在2050年碳排放的情景下,從20億噸很難繼續再降低下來。但是如果用在2060年以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倒逼,再通過幾年的努力把碳排放壓到10億噸左右,就能夠實現碳中和。因為中國在植樹造林,增加綠色植被,推進“綠水青山”的過程使中國的碳中和能力大大加強,這也保證了在2060年之前可以實現碳中和目標,也許可能會提前到2050年實現。總之,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一個完全可以實現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