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經驗對我國新能源市場化消納的啟示
基于我國
電力體制改革和電力
市場建設情況,分析并借鑒國外新能源消納的實踐與經驗,啟示如下:
一是新能源帶補貼參與電力市場,是絕大多數國家的
政策調整方向。
在新能源發展初期,通過固定上網電價、溢價機制、配額制等政策鼓勵新能源發展,保證新能源在電力市場中的競爭力。隨著新能源發電競爭力和發電占比的不斷提高,政府將逐漸減低補貼。
二是新能源依靠較低的發電邊際成本可通過現貨市場中實現優先消納。
國外新能源主要通過參與現貨市場實現消納,同時,新能源的低發電邊際成本會降低現貨市場的批發電價。如由于風力發電量和太陽能發電量的大幅增加,澳大利亞2019年第四季度現貨批發電價為72澳元/MW?h,同比降低19%,為2016年第四季度以來最低水平。
三是公平、合理的偏差處理原則能促進新能源的市場化消納。
由于新能源自身存在的出力不確定性,國外電力市場在處理新能源產生的偏差上與常規發電機組相比更為寬松,以此鼓勵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四是完善調峰、調頻及輔助服務機制是新能源發電調度的保障。
國外為保障新能源的大規模消納,一方面需通過合理的投資保障機制,調動各類型電源,尤其是靈活性較高的電源投資的積極性,保障電力系統長期的安全可靠運行;另一方面,需通過建立調峰、調頻及輔助服務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靈活性資源潛力。
五是新能源發電需在更大的區域和市場范圍內消納。
由于新能源具有隨機性、波動性和反調峰的特點,國外普遍通過在更大區域和市場范圍內進行交易,與其他類型電源相互配合,更好的發揮新能源清潔
節能減排的功效。我國的資源稟賦和經濟發展現狀,也要求新能源必須通過跨省跨區實現資源的大范圍優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