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在長期有效益,但短期內會對經濟產生負面影響。對于那些傳統能源和高排放制造業主導的省份,這些地方決策者是有任期的,那么如何分攤他們將面臨的損失,尤其是在“十四五”期間,他們如何能得到激勵,盡早參與到碳中和議程中?
對于這個
問題,我覺得現在理解的有些偏激,
碳中和實現時間是2060年前,不是現在。現在各個地方領導該怎么做就怎么做,只是不能夠再上馬一些高碳項目,這也是在避免這些項目上馬后還沒有到經濟回收期,就因為2060年要碳中和而被閑置了。所以現在煉鋼在繼續、
水泥也還在用,我們會有個讓它們慢慢歸零的過程,而不是立馬歸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