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所的碳價如何選取?
以掛牌交易的收盤價或均價作為價格信號,收盤價計算規則不盡相同
目前,
碳排放配額交易方式主要有兩種,分別是掛牌交易(線上交易)和大宗交易(線下交易)。
大宗交易價格一般不公開發布,掛牌交易價格會公布在各交易所的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上,內容包含開盤價、最高價、最低價、收盤價等信息。
通常,各試點交易所會以掛牌交易的收盤價或均價作為價格信號,作為計算下一個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的基準。
在全國碳
市場和各試點交易所中,
北京、天津、重慶和
福建交易所采用每日碳排放配額的掛牌成交均價作為基準價格,成交均價等于當日配額總成交額除以每日配額總成交量。
除上述地方交易所采用掛牌成交均價作為基準價格外,另一種方式是按規則計算得到收盤價,主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全國和廣東交易所的定價,參照當日掛牌協議交易所有成交的加權平均價格;若當日無成交的,以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第二類是上海和湖北交易所的收盤價,為每日最后5筆成交價的加權平均價;若當日成交不足5筆則以當日所有成交價的加權平均為收盤價;若當日無交易,則以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作為今日收盤價。
上述各試點交易所交易的均為單一品種地方碳排放配額,而
深圳交易所碳排放配額共有8類配額品種。因此,第三類為深圳交易所的收盤定價規則,即每日相應品種的最后一筆交易的成交價;若當日無成交的則以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此外,廣東
碳市場收盤價定價規則還有特殊規定:每日開盤后9:30:00-9:31:59內的掛牌點選成交不計入當日收盤價。當日9:32:00后(含)的掛牌點選成交數量小于100噸(含)時,收盤價以當日開盤價為收盤價;當日9:32:00后(含)的掛牌點選成交數量大于100噸時,收盤價為掛牌點選當日9:32:00后(含)所有成交的加權平均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