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43 個締約方提交的新的國家自主貢獻,或做出的更新,到 2030 年溫室氣體總排放量預計將比 2010 年的水平低約 9%。在這些國家中,大約 71 個締約方傳達了在本世紀中葉左右實現
碳中和的目標。這些締約方 2050 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可能比 2019 年低 83-88%。
然而,根據所有 192 個締約方的所有可用國家自主貢獻,預計 2030 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與 2010 年相比將大幅增加約 16%。除非迅速改變這種局面,否則到本世紀末可能會導致氣溫上升約 2.7°C。
公約執行秘書埃斯皮諾薩 (Patricia Espinosa) 表示:“此次更新的信息是響亮而明確的:如果要防止全球氣溫上升超過《巴黎協定》規定的遠低于 2 攝氏度(理想情況下為 1.5 攝氏度)的目標,締約方必須緊急加倍努力應對氣候變化。超過溫度目標將導致世界不穩定和無盡的痛苦,尤其是對那些對大氣中溫室氣體排放責任最小的人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