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題:尋求全球協作應對嚴峻挑戰
兩周的時間,COP26會議上,全球領導人和締約方代表將集中討論如何確保在本世紀中葉實現全球凈零排放,強化適應措施、建立起有韌性的社區和生態系統,動員足夠的氣候資金、支持全球氣候行動,以及確定《協定》實施細則,并積極尋求全球協作。
會前,全球很多國家都帶著雄心勃勃的2030年新氣候目標參加COP26會議。
根據Climate Watch統計,截至2021年10月,包括中國在內全球已有148個締約方提交了新的或更新了《協定》下的國家自主貢獻(NDC),其中85個締約方的減緩目標比此前的更具雄心。目前,已有33個締約方正式提交了長期氣候戰略(LTS),2020年后提交的15個LTS都包含
碳中和目標。另外,已有58個締約方以立法、
政策文件和政治承諾等形式,正式確定了碳中和目標,其排放量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60.7%。
資金則是困擾很多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
問題之一。目前,僅發展中國家的年度適應成本大約就在700億美元左右,預計這一數字到 2030年將達到1400億到3000億美元,2050 年則將達到2800億至5000億美元。2015年COP21大會期間,發達國家締約方承諾設定2025年后新的氣候資金承諾——不能低于每年1000億美元的水平。
NRDC總裁兼CEO馬尼什·巴普納(Manish Bapna)表示,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有責任確保發展中國家能夠有渠道得到他們需要的資金和技術,來保護他們免遭氣候變化帶來的損失,并加快從化石能源到新能源的轉型。
但發達國家承諾的資金并沒有到位。根據OECD的最新統計(Climate Finance Delivery Plan),2019年,發達國家動員的氣候資金總量約為796億美元,而1000億美元的資金承諾預計將于2023年才能實現。但到2025年,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缺口可能仍會達到數百億美元。
“氣候危機是富裕國家加之于發展中國家的負擔。這些富裕國家的人口占世界的51%,但
碳足跡占到全球的86%。”馬尼什·巴普納表示,氣候雄心、發展中國家(得到技術、資金)的渠道、每個國家應承擔的責任,這些是衡量COP26是否成功的標準。“氣候風險很大,我們的機會也很大。如果全球協同一致采取有雄心的氣候行動,我們就可以應對氣候變化,這個時代最大的環境挑戰,并創造一個更公平、更繁榮、更有希望的世界。”
“發達國家應該努力支持發展中國家來參與完成他們的綠色轉型,使他們在
碳排放問題上做得更好。”周晉峰說,COP26是一個解決今天人類面臨最嚴重的嚴峻挑戰之一的一個最重要的平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自己是可以獨善其身,它必須就是人類命運共同體和地球生命共同體,它必須依靠全球的一致的努力,共同的行動才有可能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