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應落實梯次達峰
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
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層層分解。“簡單粗暴的層層分解必須杜絕。”王金南表示,“但對于各地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也要切實賦予地方相應的責任”。
王金南對各個省(區、市)2020年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進行統計分析后認為,要結合不同省(區、市)碳排放的實際情況,作出梯次達峰的安排,制定有針對性的地方達峰行動計劃。
“例如,
北京等地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且已經實現碳達峰,應著力實現碳排放量的穩中有降。
江蘇等東部發達省份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也已經高于全國平均水平,需要努力在‘十四五’中期實現碳達峰。”王金南指出,在大多數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與全國平均水平接近的地區,都要力爭在“十四五”后期或者“十五五”前期達峰;而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都明顯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欠發達地區,則要爭取在“十五五”中后期達峰;其余個別地區在2030年左右并爭取盡早實現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