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資產層面,“十四五”期間要實現綠色信貸余額較2020年翻一番,全行綠色信貸占信貸資產20%以上,向清潔能源產業和林業相關產業投放貸款不低于1000億元。負債層面,要強化資產負債聯動,持續發行綠色債券,擴大綠色資金來源,建立健全綠色籌資體系。自身運營層面,到2025年,要實現全行用能效率持續提升,
碳排放量化可控,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碳排放量在2021年基礎上穩中有降;到2030年,如期實現國家碳達峰行動方案目標。
方案強調,要通過七大舉措助力“雙碳”目標實現。一是建立“碳偏好”。重點支持綠色農業產業、綠色低碳城鄉建設、能源綠色低碳化轉型和生態保護與修復等領域。二是推進“碳創新”。探索創新碳
排放權抵質押等碳資產增信手段和擔保方式。探索發行綠色主題債券,豐富綠債發行品種。三是健全“
碳管理”。完善綠色低碳項目對接機制。積極探索將碳排放因素納入項目全流程管理。四是強化“碳科技”。建立健全碳排放信息系統,為綠色低
碳金融業務分析及規劃決策提供科技支撐。五是做好“碳披露”。有序開展自身環境信息披露工作,持續加強披露和宣傳力度。六是改善“碳表現”。全面摸清自身運營碳排放底數,制定綠色低碳運營實施方案,建立健全運營管理制度,有序實施綠色低碳轉型行動。七是促進“碳合作”。深化與相關政府部門、重點企業的戰略合作,積極與專業機構、科研院所等開展課題研究,加強與多雙邊機構的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