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元素碳含量“高限值”政策不合理,且國際國內碳交易實踐中未有過先例
(一)元素碳含量“高限值”的使用大幅高估企業實際排放量,背離了
碳排放核算報告“真實、準確”的基本原則。
碳排放數據核算的最重要原則是“真實”和“準確”,如果企業因為某項參數沒有實測值,通行的做法是可以采用該項參數的行業缺省值。國際上IPCC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歐盟碳
市場相關核算指南,國內碳排放核算相關標準(GB/T 32151.1-2015),都采用這一通行做法。
“高限值”雖然也是一種缺省值,但由于其采納的是明顯高出實際情況的最為保守的估值,導致企業的碳排放數據比實測值高出20%-30%,這實際上是大幅高估了企業實際排放量,已經偏離了“真實、準確”的核算原則。
中國
電力企業聯合會前專職副理事長王志軒也在《做好碳排放統計核算,強化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基礎保障》的署名文章中指出,在國家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碳核算中,對未實測碳元素含量的燃煤發電機組采用懲罰性高限值本身就不具有科學性和準確性,建議調查發電用燃煤碳元素含量,根據我國煤種特點,通過廣泛抽樣調查,統計歸納提出更加科學合理的、更有代表性的單位熱值含碳量等排放因子數據。
(二)以歐盟
碳市場(EU-ETS)為典型代表的國際碳市場并未采用燃煤元素碳含量“高限值”
政策,而是采取了分類管理、循序漸進、適度保守的更加精細化的管理方式。
從2005年1月1日開始第一階段運行的歐盟碳市場(EU-ETS)目前已經進入第四個運行階段。
EU-ETS確定履約主體(控排設施)的碳排放數據可以通過兩種方法確定:基于核算的方法和基于連續在線監測系統直接測量(CEMS)的方法。實踐中,絕大多數控排設施(大約98.5%)使用的是基于核算的方法得到碳排放量,且排放量核算中,燃煤元素碳含量同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計算參數。
EU-ETS規定按照控排設施排放量的大小,從低到高分成四個層級,低層級的控排設施燃煤元素碳含量無需實測,直接采用一個國際上或者國內核算溫室氣體清單指南上通用的缺省值即可,層級比較高的控排設施必須使用實測值。但對于應實測卻沒實測或者實測數據不滿足要求的高層級控排設施,EU-ETS并未采用燃煤元素碳含量“高限值”的政策,而是按照適度保守的原則,針對不同品種的燃煤類型,從統計學意義上取其元素碳含量平均值在95%置信區間的上限值作為估算值,這樣就既保證了適度保守的原則,又確保估算值和實測值的差異不至于過大。
通過對IPCC指南中不同煤種的實測平均值和95%置信區間上限值之間的差異進行統計,可以發現這種差異通常在5%~10%左右,其中無煙煤的差異最低(2.6%),電廠常用的動力煤品種煙煤的差異也就不過5%左右(如下表所示),最高的型煤的差異也不過11%左右(電廠一般不會用型煤)。
表|IPCC指南中常見煤種單位熱值含碳量平均值和95%置信區間上下限值 (單位: tC/TJ)
歐盟碳市場對燃煤元素碳含量的管理遵循了分類管理、循序漸進、適度保守的基本原則,也是更加精細化的管理方式,值得借鑒。
(三)國內7個
碳交易試點省市也未采用燃煤元素碳含量“高限值”政策,而是把是否開展實測的選擇權交給企業自主決定,實測值和缺省值之間的差距不大。
從2013年迄今,國內7個主要試點省市的碳交易體系已經順利運行將近10年,在碳排放核算過程中對燃煤元素碳含量參數的處理方式,基本趨同:
北京雖然鼓勵控排企業采用實測值,但是也允許沒有實測的企業選取缺省值;上海、天津和重慶既允許企業選擇缺省值,也認可企業的實測值,二選一即可;廣東、湖北和
深圳規定優先選擇經主管機構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實測值,如無法實測亦可采用缺省值。實測值和缺省值之間的差距并不大。從實踐來看,7個碳交易試點運行將近10年,至今并未出現過類似規?;奶寂欧艛祿旒偈录?/div>
綜上所述,無論是以歐盟碳市場為典型代表的國際碳市場,還是國內7個主要的碳交易試點省市,在燃煤元素碳含量取值方面,雖然都鼓勵實測以提高碳排放核算的準確度,但對沒有實測或者不具備實測條件的企業,采用的是與實測值相差不大的缺省值替代,并沒有過引入“高限值”的相關實踐。上述缺省值和“高限值”最大的差別在于,缺省值雖然也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企業排放,但這種適度的高估具有合理性,且被國內外同行所廣泛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