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周二(8日)援引一份氣候報告稱,到2030年,發展中國家需要與投資者、富裕國家和開發銀行合作,每年為其氣候行動取得1萬億美元外部融資。
該報告發布之際正值聯合國第27屆氣候大會(COP27)在埃及舉辦期間,目前各國尚未就應對氣候變化措施的融資
問題展開談判。
該報告由本屆和上屆的聯合國氣候峰會主辦國埃及和英國委托撰寫。該報告的作者之一Vera Songwe指出,“提供大量氣候資金是解決當前發展挑戰的關鍵。”
主要內容
發展中國家需要資金來減少
碳排放、增強抵抗能力、應對氣候變化造成的破壞、以及恢復自然和土地。
世界需要在氣候融資方面取得突破,制定新路線,以便2030年前給新興
市場和發展中國家(除中國外)調配所需的1萬億美元外部融資。
到2030年,發展中國家每年總投資需求將達2.4萬億美元,其中有一半來自外部融資,其余來自這些國家內部的公共和私人投資。目前新興市場發展中國家的投資總額約為5000億美元。
呼吁發達國家政府提供的贈款和低息貸款到2025年翻一番,從目前的每年300億美元增至600億美元。
報告指出,為實現氣候目標,最大的資金增長應該來自國內外的私人投資;而來自開發銀行的年度資金量應該增加兩倍;優惠貸款額度也應該增加。
日前財聯社有報道稱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Kristalina Georgieva表示,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氣候目標不僅要靠發達國家政府的公共援助和資金,還需要更多的私人投資。
1000億美元融資承諾還未實現
此外,Georgieva指出,發達國家在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其實,發達國家早在2009年就給出了氣候融資承諾。在當年哥本哈根舉行的COP15氣候大會上,發達國家承諾至2020年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的資金支持,以滿足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挑戰的需求。
到目前為止,該承諾還沒有兌現。而此次報告中提到的外部融資需求是當初融資承諾的十倍之多。
參加埃及氣候峰會的各國代表預計將于本周三(9日)集中討論融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