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額申請和發放
(三)配額申請和發放
1、有試生產環節的項目
(1)試生產階段
試點企業在項目試生產3個月后,向市發展改革委申請新增項目配額。申請時,應提交試生產階段時間及生產負荷率等證明文件,包括項目環保試生產批復、生產經營情況等。
根據市發展改革委的委托,專業機構在對相關材料復核后提出項目試生產階段生產負荷率和生產月數,并出具書面意見。根據專業機構出具的意見以及項目全年基礎配額,市發展改革委確定企業當年及后續年度新增項目配額(后續年度按全年試生產考慮),調整企業原有配額邊界,發放新增項目配額,并在配額登記注冊系統中予以變更登記。專業機構應聘請不少于3名行業專家參與項目試生產階段負荷率的審核。
(2)正式生產階段
試點企業在正式生產滿3個月后,向市發展改革委提交正式生產階段時間及生產負荷率等相關證明文件,包括項目相關竣工驗收文件、生產經營情況等。
根據市發展改革委的委托,專業機構在對相關材料復核后提出項目正式生產階段生產負荷率和生產月數,并出具書面意見。根據專業機構出具的意見以及項目全年基礎配額,市發展改革委確定企業當年及后續年度新增項目配額(后續年度按全年正式生產考慮),對已發放的新增項目配額進行調整,并在配額登記注冊系統中予以變更登記。專業機構應聘請不少于3名行業專家參與項目正式生產階段負荷率的審核。
2、無試生產環節的項目
試點企業在正式生產滿3個月后,向市發展改革委提交正式生產階段時間及生產負荷率等相關證明文件,包括項目相關竣工驗收文件、生產經營情況等。
根據市發展改革委的委托,專業機構在對相關材料復核后提出項目投產后生產負荷率和生產月數,并出具相應書面意見。根據專業機構出具的意見以及項目全年基礎配額,市發展改革委確定企業當年及后續年度新增項目配額(后續年度按全年正式生產考慮),調整企業原有配額邊界,發放新增項目配額,并在配額登記注冊系統中予以變更登記。專業機構應聘請不少于3名行業專家參與項目正式生產階段負荷率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