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雙碳”目標,中國經歷了一個發展過程。
2007年巴厘島會議上,中國立場明確,要堅持碳公平、維護發展權益。當時中國認為經濟社會的發展必須要有石油、煤等能值較高的化石能源,所以要發展就必須有
碳排放。當時中國排放水平相對較低,所以堅持碳公平、維護發展權益。
2007年到2015年,中國尋求的是“公平獲取可持續發展”,而非碳公平。因為中國逐步發現,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是能源,沒有碳的能源一樣能保障經濟社會發展。通過《京都議定書》的清潔發展機制,支持一些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社會的進步,比如對風能、太陽光伏、
碳匯等能源項目的支持。
第三階段是《巴黎協定》的簽署。中、美、歐盟和其他發展中國家都感受到氣候變化的災難性帶來的緊迫感,一致認為,必須要有比較明確的
減排目標。2015年,《巴黎協定》的目標把溫升控制在2以內,并力爭實現1.5的目標。此外,《巴黎協定》還首次提出“凈零排放”的目標。中國在《巴黎協定》進一步強化減排目標,提出要在2030年實現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此外還提出,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0%,這是中國首次提出能源結構目標。
2015年后,國際科學界發現,氣候變化所帶來的全球增溫的幅度在提升,其所帶來的海平面上升、生物多樣性的消失,以及一些極端天氣事件所發生的頻次和強度都在提升,給各國帶來了緊迫感。2018年10月,IPCC發表《全球1.5增暖特別報告》,一經發布就立即引起各國積極響應,2019年一些發達國家提出“
碳中和”目標。
在2020年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會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將中國“雙碳”目標正式向世界宣示——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一經提出,國際社會一片振奮。2020年的12月12日聯合國氣候雄心峰會上,習近平進一步提出中國實施“碳中和”的路徑方案,主要包括:在2030年將風力發電和光伏發電的裝機達到12億千瓦;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的占比在25%左右。這一次可以說是驚艷了全球,因為美國作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其總發電裝機約12億千瓦,而中國的風光裝機在2030年就計劃達到12億千瓦,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目標比《哥本哈根協議》中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提升了5%。